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由市体育局主办,荣昌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承办。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3月31日至4月3日,荣昌区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三、参加范围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代表队(同一区县可报多支代表队)、各学校代表队(同一学校可报多支代表队)、社会团体、俱乐部、个人。
四、竞赛项目
1.青少年男子甲组(古典式):46 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85kg、100kg、115kg。
2.青少年男子甲组(自由式):46 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85kg、100kg、115kg。
3.青少年女子甲组(自由式):40kg、43kg、46kg、49kg、52kg、56kg、60kg、65kg、70kg、76kg。
4.青少年男子乙组(古典式):44kg、50kg、56kg、61kg、67kg、74kg、84kg。
5.青少年男子乙组(自由式):44kg、50kg、56kg、61kg、67kg、74kg、84kg。
6.青少年女子乙组(自由式):42kg、48kg、54kg、61kg、68kg。
7.青少年男子丙组(古典式):42kg、48kg、55kg、63kg、75kg。
8.青少年男子丙组(自由式):42kg、48kg、55kg、63kg、75kg。
9.青少年女子丙组(自由式):41kg、45kg、50kg、60kg。
五、运动员资格
(一)1.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的适龄运动员;2.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摔跤运动员;3.具有我市中学正式学籍且未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非重庆籍适龄运动员(每个区县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2人);4.已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须参加过乙组比赛,未参加过乙组比赛的运动员需通过专项测试方可称量体重和参加专项比赛,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摔跤运动员除外。
(三)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有正式编制的)、取得过全运会摔跤比赛、全国摔跤冠军赛、锦标赛、总决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摔跤锦标赛(含全国U23大奖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必须包括赛前1个月内检查的心电图),适合参加国际式摔跤项目比赛,并购买了在异地出现伤害事故时保险同样生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不接受证明类材料)。
(五)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或个人报名参赛。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代表队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不得参与带队比赛)。
2.各跤种各级别各队限报2名运动员。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各代表队最多可以自由选择3名参加过市摔跤冠军赛、锦标赛、重庆市第六届运动会摔跤乙组比赛的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
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组织
1.采用中国摔跤协会最新竞赛规则并使用两个比赛台进行。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跤种一个级别的比赛,每个级别的比赛一天内结束。
3.参赛人数少于5人(含)的小项将进行单循环赛。如多人间胜负关系相同,依次以比赛中获得压双肩、优势获胜、得分多少顺序判定胜负关系。如仍无法判定,则抽签决定胜负关系。如在循环赛中任一队员任意一场比赛弃权,则其所有对手都以压双肩获胜。参赛人数在6人或6人以上的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单复活赛制,分别进行资格赛、淘汰赛,胜者继续比赛,直至剩下2名参加冠亚军决赛。负于冠、亚军者进入复活赛,按照运动员被淘汰的轮次逐级进行比赛,直至剩下2名运动员,与淘汰赛二分之一轮次的负者分别进行争夺该级别第三至五名的比赛。
4.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未经大会医生同意),将不再保留名次。运动员在比赛中如被裁判组、仲裁委员会、竞赛组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不保留名次。如某一代表队无故弃权运动员和被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的运动员达到3名(含3名),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和团体总分排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区县体育部门。
5.在技术会前统一进行最后报名。
6.称量体重相关规定
(1)运动员正式称重将安排在赛前一天的16:30进行。
(2)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跤衣参加称量体重。称量体重开放式分组别进行,并随机抽调4名教练员监称,大会将对称量体重进行录像。
(3)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在比赛当天首场比赛之前30分钟将随机检查参赛运动员的体重,参赛运动员不能超过该级别体重的5%以上,即66公斤的运动员最大体重为69.3公斤。不参加称重和超重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7.申诉程序
(1)各参赛单位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规则规定的申诉办法执行。
(2)各参赛单位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或该运动员在下一场开始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或教练签字后,交组委会竞赛组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
(二)称量体重、比赛将采用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形式进行检录。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秩序册印制后,由各队报名信息造成有误的,每更改一处(不含最后报名调整级别)扣除所更改队员最终比赛的组别团体总分2分,以此类推。
(五)运动员报名后不到赛区报到的,每少1人,扣除运动员所在组别团体总分5分,同时,超过3人的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团体总分排名资格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资格,并按本次比赛该代表队报名人数的50%确定为该代表队所在区县下一次市级国际式摔跤比赛报名人数的上限(本区县如有多支队伍则合并计算)。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并列、第五名并列),分别按7、5、3.5、1.5计分(如第三名只录取1人,则计4分;如第五名只录取1人,则计2分)。
(二)按各参赛单位各组别成绩最好的12名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组、乙组、丙组团体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获单项比赛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各单项综合名次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该项赛事未列入达等级赛事,比赛成绩作为年度达级赛事(冠军赛)参赛资格。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3月20日前,各代表队、个人运动员按照竞赛规程登录https://2022sj.daoba.com进行网络报名。
(二)报到
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不收取报名费,各代表队及参赛个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二、赛风赛纪
参赛运动队(含个人)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十三、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健康码“绿码”参赛或参与工作。
(三)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实施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酒店、赛场之间两点一线”的轨迹统一行动,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十四、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专项测试办法
2.参赛免责声明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