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你好  请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问答库> 问答专题 > 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向公众公示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等。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收取费用的,其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七日向公众公示停止开放原因、停止开放时间等。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紧急情况除外。

①申请书(必须材料); 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是必须材料,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是非必须材料,可任选一项提交作为放宽年限的证明材料、也可不提交); ③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必须材料); ④原技术等级证书(非必须材料,仅限于申请升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提供)。

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其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申请材料、流程等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第16号令)规定,具体培训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体育部门每年组织。培训合格并满足志愿服务年限者,由相应体育部门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公益性),为体育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之一。 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各省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具体实施。

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三年以上。

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在申请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时,可以放宽培训考核与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直接批准授予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