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2018年重庆市少年儿童阳光体育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渝中区体校 重庆市青少年体育协会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8年5月在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举行。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
五、竞赛项目设置及组别
(一)少年男子组
1、10米气步枪30发
2、10米气步枪3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30发
4、10米气手枪30发团体
5、气步枪冲刺射击(立射)
6、气手枪冲刺射击(立射)
(二)少年女子组
1、10米气步枪30发
2、10米气步枪3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30发
4、10米气手枪30发团体
5、气步枪冲刺射击(立射)
6、气手枪冲刺射击(立射)
(三)少年男女混合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四)儿童男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30发
2、10米气步枪3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30发
4、10米气手枪30发团体
5、气步枪冲刺射击(卧射)
6、气手枪冲刺射击(有依托)
(五)儿童女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30发
2、10米气步枪3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30发
4、10米气手枪30发团体
5、气步枪冲刺射击(卧射)
6、气手枪冲刺射击(有依托)
(六)儿童男女混合甲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七)儿童男子乙组
1、10米气步枪30发(有依托)
2、10米气手枪30发(有依托)
3、气步枪冲刺射击(卧射有依托)
4、气手枪冲刺射击(有依托)
(八)儿童女子乙组
1、10米气步枪30发(有依托)
2、10米气手枪30发(有依托)
3、气步枪冲刺射击(卧射有依托)
4、气手枪冲刺射击(有依托)
(九)儿童男女混合乙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有依托)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有依托)
六、运动员资格
(一) 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少年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年龄允许以小代大。
(二)拥有重庆市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有正式学籍的适龄少年儿童。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并只能代表所注册的单位参赛。(本次比赛注册时间自文件公布之日开始至比赛报名截止当天 24:00点止)
(四) 本市身份证和代表重庆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集训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五)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选招、试训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参加办法
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运动员人数不限。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射击协会最新审定的《射击规则》及补充条款的有关规定,射击规则以外所设项目按本次比赛规定执行;对比赛结果提出抗议,缴费200元∕次;提出申述,缴费400元∕次。
(二)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含3人、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三)个人赛和团体赛(除混合团体)同时进行,少年组和儿童男女甲组个人赛前八名进行决赛,儿童男女乙组不进行决赛。
(四)团体项目(除混合团体)取指定参加团体赛的三名运动员个人项目资格赛环数相加之和计。
(五)参加团体赛的三名运动员须在报项表上注明。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在比赛记分射中脱靶,应立即报告裁判,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本小项比赛成绩。
(八)运动员不得跨枪种、跨组别参赛。运动员在参赛时间上如有冲突自行调整。
(九)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九、枪弹器材
(一)比赛枪弹可自备或由大会提供。枪弹运输必须按《枪管法》和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射击运动枪支弹药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请各参赛单位凭本次比赛规程和补充通知到当地公安分局办理枪弹携运手续。将参赛运动员的枪弹名称、型号、数量传真至渝中区体校,以便统一上报渝中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备案。
十、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分值分别加入步枪或手枪团体总分;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四至八名只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名次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若总分相等,则以个人项目第一名多者团体总分名次列前,余类推。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至八名颁发奖状。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4支队伍。
(四)优秀裁判员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执裁严谨、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的裁判员,按15%的比例评选。
(五)优秀教练员奖
按照参赛队数确定名额。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5天完成网上集中报名,地址为http://ygtydh.leshi.cqnews.net/ 同时必须在集中报名时间之前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qytm2017@126.com,邮件命名为“XX区(县)射击报名表”。逾期及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日期地点
报到时间待定,报到地点在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报到时交验:
1、报名、报项表各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只印正面,多人一页);
3、XXXX参赛免责声明;
4、运动员健康证明;
5、运动员保险单。
(三)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德村266号,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邹容小学旁)
联系电话:文艺13996476265,周潇潇18623086177
传真:63537671
十二、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
各队往返差旅、食宿费自理。
十四、其它
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2月5日
下载文件: 报名表.docx(点击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