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6年重庆市“幼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26-02-13
字体: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棋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围棋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2026年3月2日-3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喜盈门范城5楼成康篮球馆

五、比赛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六、参加单位

各区县体育部门、协会、学校、各棋类培训机构的适龄儿童。

七、参赛办法

(一)6—12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参赛队员需为重庆市户籍或学籍。

(三)参赛队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内容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含往返路途)方能参赛。

(四)报名及报到:

1.报名时间:自规程发布之日起至2月23日截止;

2.报名:

各参赛单位需填报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1)于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623169471@qq.com,具体报名流程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官微公众号补充通知为准,报名咨询电话:63901703。凡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赛的单位将给予取消1年比赛资格的纪律处分。

3.报到:参加比赛的选手于3月2日8点40报到参赛,并携带安全须知及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人数决定赛制,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分组:

6岁组: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7岁组: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岁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者;

9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者;

10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12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九、奖励办法

(一)团体名次录取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奖状;其余名次颁发奖状。

(二)个人名次录取男、女前八名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奖状和奖品;其余名次颁发奖状和奖品。

十、裁判、申诉和赛风赛纪

(一)裁判

裁判长、裁判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二)申诉

1. 申诉委员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2. 在比赛中,所有申诉在相关轮次结束后1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委员会。

(三)赛风赛纪

1. 根据《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要求,各参赛队应当指派其主要负责人为该队的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

2. 比赛期间出现赛风赛纪问题按《全国围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以及《重庆市竞技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理。

处理。

十一、各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重庆市“幼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报名表

2.2026年重庆市“幼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安全须知及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承诺书


附件1:


2026年重庆市“幼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是否参加团体

备注


附件2: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

2026年重庆市“幼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

安全须知及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承诺书


一、参赛单位、教练员、运动员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均明确知晓活动本身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同意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

二、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体育局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文明参赛,争创佳绩。

三、比赛前参赛运动员应确保个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赛。赛事期间,各队领队或教练为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热等症状,应立即上报组委会,及时处置。

四、比赛报名截止前参赛运动员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

五、比赛前参赛运动员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按照须知要求事项准备参赛。

六、保证我们的参赛运动员所提交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七、比赛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比赛,不得无故弃权,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否则将按竞赛规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比赛期间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组委会及赛场的统一管理。

九、比赛期间参赛单位须为所属参赛队人员购买人身安全类的商业保险。

十、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十一、比赛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和饮食安全。

十二、比赛期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赛场。

十三、比赛期间请注意场馆及住宿区域内的用水、用电安全。

十四、比赛期间一律禁止抽烟饮酒。

十五、比赛期间各参赛运动员须着装整洁得体,符合赛事礼仪要求。

十六、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应保持良好身心状态,确保安全参赛。

十七、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重庆市体育局反兴奋剂政策法规,不使用兴奋剂(包括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等),坚决抵制任何兴奋剂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

十八、积极参加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运动员因伤病需要治疗时,应主动向医生表明运动员身份,确需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品或禁用方法时,须按照治疗用药豁免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批准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十九、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在比赛现场和场下均须友好相处,不得因分歧或其他矛盾产生纠纷或冲突,一旦发现扰乱赛场秩序、罢赛等事件,组委会将做出严肃处理。

二十、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无条件服从裁判判罚。

二十一、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参赛资格、赛事规则及各项纪律规定,因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而产生的所有责任自负。


运动员:        

教练员: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