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少年” 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乙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武术协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5日至8日在潼南区体育馆举行。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市)体育局、各武术协会、武术馆、校、俱乐部及有关单位。
四、竞赛项目
(一)乙组
(1)男子:39kg、42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
(2)女子:39kg、42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
五、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
乙组:凡年满12—14周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资格:具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必须提交教委学籍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的学籍信息,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所在区县教委公章(或者学籍专用章)。
(三)优秀运动队(选招、试训运动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六、参加办法
每单位限报一个队,每队每个级别限报1人,每队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人。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2016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三)比赛采取单败淘汰制。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凡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的体重时,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五)队员必须戴护具方可比赛。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比赛拳套及护具由大会统一提供。护裆、护齿、缠手带、护脚背各队自备。
(八)中国武术协会认定的武术散打比赛服装包括:男子短裤和背心,女子短裤(裙)和背心,且男子短裤和背心或女子短裤(裙)和背心须为同一颜色(红色或蓝色)。比赛时,运动员须自备红色和蓝色的比赛服装各一套。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级别录取前八名,若报项少于三人,则取消该项比赛,如正好三人可进行循环赛。
(二)前八名获得者颁发证书。
(三)裁判员、运动队、运动员均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附件5)执行。
(四)优秀教练员由组委会以6: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评选。
(五)各级别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
(六)各运动队总成绩按计分方法取团体奖,并颁发前八名奖牌。
九、注册、报名与报到
(一)注册要求
1、运动员在注册时需明确代表单位(代表户籍所在区县或者代表学籍所在区县),一经注册不得更改。注册登记表(附件1)需加盖运动员代表单位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2、运动员注册须在指定注册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包含:主页、个人页、增减页);
(3)学籍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填写并上传注册登记表,注册登记表需加盖运动员代表单位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注册与报名方式
1、通过“重庆市武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注册与报名。由各参赛单位锦标赛报名管理员统一为参赛人员进行注册和报名。
2、注册与报名网址:http:cqwushu.sportsit.cn
3、注册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24:00
4、参赛单位领队和教练:各参赛单位领队需由参赛区县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管理干部担任,教练由已完成2025年度重庆市青少年武术锦标赛注册且参加培训合格的教练员担任。
5、技术人员:胡晓波18570968407、林会鑫19928419171
(二)各队于6月5日上午9:00在潼南区体育馆报到,报到后称量体重,所有运动员在11:00点前必须完成首次称重,逾期视为弃权。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报名表盖章原件、免责声明、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赛前15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包括心、脑电图、血压、脉搏等)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缺一项不能报名参赛。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自理。
十一、裁判员、申诉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二)申诉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相关条例执行。比赛中,经申诉委员会裁决,如裁判组评判正确,则驳回申诉,运动队须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依据相关纪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如申诉理由成立,则退回申诉费,对错判的裁判员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评判结果。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相关规则执行。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一)本着“谁报名谁负责、报谁的名谁负责”的原则,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
(二)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运动员无故弃权的,将取消该名运动员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取消其已获得成绩。
(五)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各参赛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重庆市体育局的规定,严禁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严禁与其他单位搞“君子协定”,严禁出现谩骂对手或裁判等违纪行为,如有违反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重庆市体育局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市体育局。
附件:1.重庆市武术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2.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报名表
3.免责声明
4.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
5.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附件1:
重庆市武术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注册单位名称 |
运动员近期一寸 彩色登记照 | |||
注册单位类别 |
以户籍所在地注册:□ 以学籍所在地注册:□ | |||
教练员姓名电话 |
||||
监护人(未满16岁 运动员)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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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姓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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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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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
注册项目 |
注册有效期 |
( )年度 | ||
运动员代表单位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本人或末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报名表(青少年男子)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医生:
序号 |
姓名 |
组别 |
出生年月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52kg |
56kg |
60kg |
65kg |
70kg |
75kg |
联系人及电话: 代表队体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在所报项目栏内打“√”,电脑打印(请勿手写)。
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报名表(青少年女子)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医生:
序号 |
姓名 |
组别 |
出生年月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52kg |
56kg |
60kg |
65kg |
联系人及电话: 代表队体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在所报项目栏内打“√”,电脑打印(请勿手写)。
附件3
免责声明
代表队名称:
本队参加“奔跑吧·少年”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保证服从大会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参赛代表队负责人签字、参赛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4
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和国家荣誉为己任,认真履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责任义务,并对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在此庄严承诺:
一、坚守“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
二、严格遵守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比赛规程和纪律要求,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干扰比赛、扰乱赛场秩序、发表不实或不当言论等赛风赛纪违规行为。
三、自觉学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参加赛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活动。
四、坚决不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和引诱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不向运动员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五、严格要求自己,不私自外出就餐,不私自使用任何违规药品和营养品,避免误服、误用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六、按规定接受兴奋剂检查,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官的工作。
七、如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违规、兴奋剂阳性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主动配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自愿接受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和其他相应的处罚。
诚实守信,遵守规则,珍爱健康,远离兴奋剂。
运动员签字: 教练员签字:
日期:2025年 月 日 日期:2025年 月 日
未满 16 岁监护人签字: 参赛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5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进一步激励和表彰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发扬中华体育精神,恪守体育道德,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根据竞赛规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的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奔跑吧·少年”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乙组)竞赛规程》及补充规定。
(二)加强对运动队(员)的教育和管理,“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
(三)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尊重观众,遵守赛场纪律,顽强拼搏、团结协作,展现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四)依据裁判法公平公正执裁,遵守赛区规定。
(五)有以下言行的,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违反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年龄、资格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2.组织、教唆、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的;
3.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正常执裁的;
4.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等扰乱赛场秩序的;
5.裁判员执裁不公、徇私舞弊,发生错判、重大漏判的;
6.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的;
7.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组织或接受高档宴请、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的;
8.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9.违反赛区管理规定的;
10.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言行。
三、评选办法
(一)运动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5:1,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6:1,裁判员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为8:1。
(二)按四舍五入评选,不足评选队数(人数)可评选1队或1人。
四、奖励办法
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名单,将在项目成绩册中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平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将评选活动任务化、指标化、形式化。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使各方面领导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注重抓好运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促进运动水平和体育风尚共同提高。
(四)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评选结果应在本项目最后一天比赛结束后公布,不得提前或推后。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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