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铜梁区体育局承办,重庆市拳击协会、铜梁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协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12月3日至8日,铜梁区金龙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学校代表队。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方可组队(同一区县可组多支队伍参赛)。
四、竞赛项目(54项)
(一)青少年甲组
男子(12项):46-48公斤级、50公斤级、52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公斤级、66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级。
女子(7项):44-46公斤级、48公斤级、54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
(二)青少年乙组
男子(11项):43-45公斤级、48公斤级、50公斤级、52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4公斤级、69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
女子(7项):43-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
(三)青少年丙组
男子(10项):33-35公斤级、40公斤级、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65公斤级。
女子(7项):36-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58公斤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重庆市中小学、中职校学籍(含2024年9月入学的复读生)的运动员,或者已代表我市完成全国注册并处于注册有效期内的适龄运动员,且参加拳击系统训练两年以上,持有重庆市体育局或重庆市拳击协会颁发的《拳击运动员手册》。非重庆籍运动员代表重庆在全国注册的注册期不少于4年,未满16周岁的注册期须到16周岁且需签署代表重庆注册至少到2029年12月31日的注册协议。
(二)下列运动员不得参赛:市优秀运动队拳击项目选招运动员、已取得拳击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含市七运会中符合申报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如取得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为初中学籍的除外)、户籍在2024年1月1日以后迁入我市但未代表重庆市在全国注册的甲组运动员、已代表其他省区市进行全国注册的。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一年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按日历日计算),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
甲组:16-18岁(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4-15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1-13岁(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教练员需在市拳击协会注册。
2.各队男女运动员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20人、乙组17人、丙组14人。男子甲组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女子甲组任选1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乙组、丙组男子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女子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手册》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运动员需确保身份证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未消磁并在有效期内)。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本区县的除外)。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使用重庆市研发的打分系统。
(二)甲组三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1分30秒;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
(三)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0oz拳套;女子58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0oz拳套。
(四)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运动短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2公斤。组委会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
(五)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技术代表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运动员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将取消已获得的相应名次,同时两年内将不允许参加市体育局组织的任何拳击赛事(时间从本次比赛当月开始计算)。
(六)为保护运动员安全,根据《国际拳联公开拳击赛竞赛规则》规定,女子甲组、乙组运动员需签署《未孕声明》。
(七)大会统一准备拳击手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手绷带、护裆(男子)、白色护齿及红、蓝拳击背心各一件,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所有男子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裆上场,否则不允许比赛。
(八)申诉程序: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要求申诉的,非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述。
八、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第三两人并列,第五名四人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各代表队成绩最好的12名甲组运动员、10名乙组运动员、8名丙组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团总分体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牌匾,各单项前五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http://qj.cqbmxt.cn(网络报名于11月22日截止,网络报名联系人:蔡炳旭,手机号:18523673930)。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3.参赛免责声明(附件1);
4.运动员体检承诺书(附件2);
5.女子甲组、乙组运动员未孕声明(附件3);
6.区县教委加盖公章的甲组运动员学籍卡;
7.身份证号前三位不是“500”或者“510”的甲组运动员本人资料的户口页。
(二)请各代表队于12月2日14点前到铜梁区金龙体育馆报到。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运动队比赛期间交通、食宿及其他各项经费自理。
十一、裁判员由市拳击协会指派。
十二、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见附件4。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
(二)运动员出现打假拳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或犯规,裁判员将视情况给予该运动员告诫、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的处罚。
(三)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视情况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四)运动员报名后不到赛区报到的,每少一人,扣除运动员所在组别团体总分5分,同时,超过三人的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团体总分排名资格、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资格、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并按本次比赛该代表队报名人数的50%确定为该代表队所在区县下一次市级拳击比赛报名人数的上限(本区县如有多支队伍则合并计算)。
(五)运动员报名后,因队伍原因,出现运动员信息错误的,每发现一人,扣除运动员所在组别团体总分2分。
(六)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七)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体处,电话:61665152。
十四、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3.未孕声明
4.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联系电话:(023)61665100 邮政编码:400015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3号
ICP备案:渝ICP备2020011968号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网站标识码:5000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