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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4-10-11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10月8日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

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綦江区体育局 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游泳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11月15-17日,綦江区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单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二)接力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2男2女)。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代表队,同一区县可报不超过两支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区县体育部门公章。

五、运动员资格

(一)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并具有我市中学(含职业高中、中等专科)正式学籍的适龄运动员。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并在市优秀运动队训练的适龄运动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适龄运动员可凭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居住证以个人名义参赛。

(二)具有我市中学正式学籍且未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非重庆籍适龄运动员(每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区县参赛。

(三)已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需确保在异地发生意外事故同样生效)。

六、参赛办法

(一)比赛组别及年龄

1.9-10岁组;

2.11-12岁组;

3.13-14岁组;

4.15-17岁组;

5.18岁组。

各组别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别各1人,每支运动队参赛人数不超过28人,组别和男女各队自行分配;14岁以下组运动员限报2项(不含接力),15-17岁组运动员限报3项(不含接力),18岁组运动员不参加接力;各接力小项各代表队限报1队;运动员不得跨单位、跨组别参赛。

(三)各单项报名人数(队数)不足3人/队(含),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报到时,每队交纳保证金3000元,未违反纪律,比赛结束后退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9-2022游泳竞赛规则》。

(二)报名成绩以全国比赛、本自然年度或上一自然年度市级比赛(含春、夏锦标赛,锦标赛或者市运会)成绩为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所有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四)报名截止后运动员如弃权,由该代表队交纳弃权费每人每项100元。

(五)运动员如消极比赛,将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在技术会上确定。

(六)比赛凭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七)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加强反兴奋剂工作。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教育,落实反兴奋剂工作,随时进行兴奋剂抽查。对发生兴奋剂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重庆市体育局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八、裁判员

技术代表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裁判员由重庆市游泳协会裁委会推荐、协会审核后报重庆市体育局确定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2024年11月1日前,各代表队按照竞赛规程要求登录https://2024yyjbs.daoba.com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参赛队伍名称规范:区县+ *队,例:万州区一队、巴南区二队。

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张福祥, 18728703032、刘杰18223410796。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报到

1.报到时请提交参赛队全体人员报名表(需加盖体育部门公章)、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以学籍报名参赛的需要提交学籍卡复印件(盖教委公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证明、参赛免责声明及赛风赛纪承诺书等材料统一交竞委会审查。

2.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十、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按18、14、12、10、8、6、4、2计分,破重庆市最高纪录加计9分。

(二)按各代表队各组别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团体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创纪录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创纪录得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各单项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十一、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二、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和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

(二)最后一个比赛单元结束后举行各组别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奖仪式,获奖代表队须派一名运动员代表参加,缺席的将扣除保证金。

十三、安全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     

(三)承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比赛安全工作,全面检查比赛场馆、食宿场所和所用体育器材,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比赛场馆和食宿安全管理。

十四、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

      3.锦标赛各组别关门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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