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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的通知

日期:2024-02-01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委)、民政局、老干局、老体协,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老体协,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民政局、老干局、老体协,市级行业系统老体协,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及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老年人健身需求,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决定于2024年举办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现将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团(队)参加。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       重庆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4年1月31日                    


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大会宗旨

坚持“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和“安全第一”,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快乐、重在交流的方针,淡化锦标,文明交流,把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办成“安全多样、示范引领、节俭廉洁、交流出彩”的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的盛会。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

重庆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有关区县(自治县) 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委)、市民政局、老干局、老体协等单位。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市级部门(单位)、行业系统为组团单位,大型企业、中央驻渝机关事业单位可组团(队)参加。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2024年5月至12月

(一)开幕式日期及地点待定。

(二)闭幕式日期及地点待定。

(三)各项目举办具体日期及地点按各项目规程(另行通知)。

六、竞赛项目

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持杖健走、太极拳(剑)、广场舞、乒乓球、门球、网球、健身气功、健身秧歌、棋牌(中国象棋、围棋、桥牌、掼蛋)、钓鱼、地掷球,共14项。

七、参赛人员资格

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长期居住在重庆市的居民,年龄为:男60岁至72岁(1952年-1964年出生),女55岁至72岁(1952年-1969年出生),个别项目年龄最高不超过75岁。

八、参加办法

(一)区县参加人员必须是本市第二代身份证发放区、县的市民,市级部门、大型企业、中央驻渝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必须是本单位(系统)人员。

(二)在渝长期居住的外省、区、市居民,可代表居住证办理所在地或社保缴纳单位(满2年)参加。

(三)每代表团至少参加三个项目,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和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所参赛项目的报名规定,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各代表团要建立临时党组织,代表团工作人员(包括正、副团长或党组织负责人)按参赛运动员人数合理配备。

(六)参加办法具体要求,在各单项规程中明确规定。

九、竞赛办法

(一)各比赛项目按照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单项规程和使用的最新规则执行。各比赛项目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比赛及年龄,按照各项目单项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各比赛项目报名不足3支代表队(含3队)参赛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十、报名和报到办法

(一)实行两次报名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队)于2024年 3月5日前填报第一次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组团(队)单位的公章和负责人签名后报市老体协,联系人:李自坪,联系电话:15823043815,邮箱:cqsltx8@163.com。

2.第二次报名:参赛代表团(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和补充。

(二)报到

1.各参赛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地点准时到赛区报到。

2.报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保险单、体检表、自愿参赛责任书均需要原件,交赛区组委会核验。未办理保险、体检人员不得参加比赛活动。

十一、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办公室竞赛组,在《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总体要求负责管理和审定。

(二)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本人禁赛3年,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三)报名时须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单位须对参加比赛人员的年龄进行严格审查。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二、奖项设置

(一)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设优胜奖、优秀奖。各项目比赛按参加队数的60%设立优胜奖、40%设立优秀奖。根据有关项目特点,单项规程中可增设:金、银、铜牌奖、最佳编排奖、最佳创新奖等奖项。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遵守大会规定、在比赛期间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团。

(三)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在组织、出席比赛中模范贯彻大会宗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四)设最佳赛区奖,颁发给在组织、承办比赛中落实组委会要求、工作负责的赛区。

十三、仲裁和裁判委员会

(一)设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由组委会办公室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办公室选派。

十四、代表团团旗

(一)代表团团旗由各参加单位自备,颜色自定。

(二)团旗规格为长2.4米、宽1.6米。团旗上应标明参加单位,名称为所在区县单位。

十五、宣传

(一)各单位应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须准备代表团简介(100字以内)和视频(15秒内),供大会宣传使用。

十六、安全防控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建立活动“熔断”机制。

十七、赛风赛纪

为展现新时代老年人精神风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大会相关规定,文明参加比赛活动。

十八、经费

(一)各代表团、代表队参加比赛时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对赛区承办经费给予适当补贴。

十九、其他

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参加的各代表队可找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赞助。各代表队可由企业冠名,服装上允许出现广告。

二十、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项目设置及各代表团运动员预计人数

      2.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附件1


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项目设置及各代表团运动员预计人数


序号

项目

组别

人数

总人数

备注

运动员

领队

教练

队医

1

气排球

男子组

10

1

1

1

26

各项目参赛实际人数,以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女子组

10

1

1

1

2

柔力球

套路

集体套路

12

1

1

1

30

个人单双拍

2

竞技(单打)

12

1

1

1

3

门球

团体赛(个人赛))

10

1

1

1

11

4

健身球操

男子组

12

1

1

1

30

女子组

12

1

1

1

5

乒乓球

男子组(单双)

7

1

1

1

14

女子组(单双)

7

1

6

太极拳

团体赛男女

12

1

1

1

15

7

棋 牌

象棋团体赛

5

1

1

1

26

围棋团体赛

5

1

桥牌团体

6

1

掼蛋双人

4

1

8

持杖健走

手杖操团体

男子组

12

1

1

1

34

女子组

12

户外穿越和场地接力(个人赛))

8

1

9

健身秧歌

集体套路

14

1

1

1

17

10

健身气功

团体赛(个人赛)

32

1

1

1

33

11

网球

男子组(个人赛)

8

1

1

1

17

女子组(个人赛)

8

1

1

12

钓鱼

团体赛(个人赛)

8

1

1

1

9

13

广场舞

团体赛

18

1

1

1

21

14

地掷球

男子组

5

1

1

1

14

女子组

5

1

合计

256

18

24

17

315



附件2


重庆市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组别

人    数

总人数

备注

运动员

领队

教练

队医

1

气排球

男子组







女子组





2

柔力球

套路

集体套路







个人单双拍


竞技(单打)





3

门球

团体赛(个人赛))







4

健身球操

男子组







女子组





5

乒乓球

男子组(单双)







女子组(单双)



6

太极拳

团体赛男女







7

棋 牌

象棋团体赛







围棋团体赛



桥牌团体



掼蛋双人



8

持杖健走

手杖操团体

男子组







女子组


户外穿越和场地接力(个人赛))



9

健身秧歌

集体套路







10

健身气功

团体赛(个人赛)







11

网球

男子组(个人赛)







女子组(个人赛)




12

钓鱼

团体赛(个人赛)







13

广场舞

团体赛







14

地掷球

男子组







女子组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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