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体育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无不良行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下的申请人,应在本领域有较突出的成就,并有两名正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
青年项目负责人是体育系统以外的,应当未满40周岁;是体育系统内的,年龄应当未满45周岁。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备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项目申请人在组织项目研究的同时,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
(三)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有未结项的,不得申请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