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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01

为规范本市高危险性体育赛事管理,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市体育局于2026年3月23日印发《重庆市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 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设立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制度。根据该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修订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增加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专门章节,并出台了《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规定,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市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明晰的管理框架和操作细则,进一步提升本市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重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许可事项、工作流程、监管检查和工作落实七个方面,核心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四点:

(一)明确管理原则与责任分工。《实施意见》确立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全流程监管、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四项基本原则。清晰界定了市、区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许可权限,特别是针对赛事活动跨区域(跨区县、跨省市)举办的情形,制定了明确的联合负责机制与协商程序,确保管理责任无缝衔接。

(二)规范许可流程与审批要件。《实施意见》规定了从申请、受理、核查到决定的完整许可流程及办理时限。明确了申请人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包括申请书、组织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等。强调了实地核查的规范性与灵活性,并对赛事变更或取消的申请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为组织者申请和行政部门审批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构建全链条动态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息收集公开、全流程动态监管和分级指导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明确区县体育行政部门需对赛事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强化市体育局对区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问责,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违规许可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与协同机制。《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层面提出工作落实要求,包括夯实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通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政策宣传引导。同时,突出部门协同,要求体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与经信、公安、应急、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与服务合力,共同保障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 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制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实施意见》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基本原则,在严格准入和监管的同时,也注重优化服务、促进体育事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精细化的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根据赛事规模、类别和举办地跨区域情况,明确了不同层级的许可机关和协同机制,避免了管理上的空白或重叠,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问责。《实施意见》明确了从申请组织者到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施行日期《实施意见》于2026年3月24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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