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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71K/2019-013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情况通报(第三期)

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已进入数据的查漏补缺以及数据自审阶段,现将近阶段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级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3月28日—29日,4月11日—12日,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别到万州区、云阳县、开州区、梁平区抽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

(二)4月8日,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信公司组织召开体育场地专项调查项目中期培训暨工作交流会,对全市驻地调查指导员进行强化培训、软件操作指导以及分组答疑解惑。

(三)4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渝体〔2019〕187号),严格把控体育场地数据质量。

(四)4月11日—24日,由市级第三方统计咨询专业机构—立信公司安排质管专员对各区县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及实地核查,现已分批次抽检26个区县,并形成《实地复核问题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

(五)3月26日、4月4日和28日,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庆春主持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研究了下一步工作措施。会上,强调了必须本着“质量与进度并重”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数据质量,不得为完成进度而牺牲和忽视数据质量。

(六)5月7-9日,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会在重庆召开。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副司长杨雪鸫出席并讲话,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庆春出席并致辞。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综合处处长张春梅主持会议。重庆市体育局及渝中区、九龙坡区、合川区、开州区分别代表重庆市体育场地领导小组、区县体育部门、试点区县、调查指导员、基层调查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天津市、安徽省、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作会议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各地体育部门继续凝心聚力抓落实,确保领导不放松、组织不放松、协调不放松、标准不放松,坚持层层把关,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在严查细核上下功夫,确保场地调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调查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区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19年5月9日,全市共统计调查单位数量20,215个,其中新增单位12,986个,六普核用单位7,229个;统计调查场地数量71,409个,其中新增58,169个,六普核用场地13,240个。

三、统计调查工作问答

1.关于问题单位和问题场地

经统计,截止5月9日,全市共有问题单位5,048个,问题场地7,596个。各区县应及时对问题单位和问题场地进行处理,对重复统计、废弃和不存在的场地进行注销,对错误的信息进行修改,请在5月25日前处理完毕。各区县如对问题单位和问题场地数量和处理方式有疑问的,可与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待注销单位单位和待注销场地

经统计,截止5月9日,全市共有待注销单位413个,待注销场地4728个。各区县应及时对待注销单位和待注销场地进行甄别处理,请在5月25日前处理完毕。

3.关于综合表(Z表)人口数填报

答:综合表(Z表)除人口数外,其他指标无需填报,由系统自动生成供各管理单位分析使用。人口数由各区县体育局根据本区县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常住人口数进行填报。

4.关于健身步道数据核查

答:各区县可将本辖区内统计调查的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和骑行道的数据,与《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重庆市健身步道概念规划》相衔接核查,不得虚报或漏报。

5.关于分项体育场地填报问题

答:总局对系统优化升级后,增加了分项体育场地填报选项。要求对复合体育场地(体育场、田径场和小运动场)要细化填报分项体育场地情况。具体操作参照《体育总局经济司关于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的通知》和《关于分项场地填写说明》执行,还未启动的区县请抓紧时间进行完善。

6. 关于体育场地建成时间的填报统计口径

答:根据《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调查表和指标填报培训手册》P25页对于“建成年份”解释说明,“建成年份”指体育场地已建成,工程正式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年份。如建成后进行大型修缮,以最初建成年份为准。只要场地仍存在使用,未废弃且未改造成非体育场地,“建成年份”应填最初建成时间,针对废弃和改造成非体育场地应予以注销。原有单位进行迁移,如原体育场地仍存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场地和单位信息,如场地废弃不存在则需注销。迁移后新址的体育场地应新增填报。如新址或旧场地权属发生改变,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场地和单位信息。

7.关于场地面积测量时缓冲区、安全区和无障碍区的计算

答:体育场地面积测量计算时应包含划线比赛区和适当的缓冲区,部分场地还应包含适当的安全区和无障碍区。标准场地的缓冲区按照正常规格标准计算,非标准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标准适当计算,部分场地需计算必要的安全区和无障碍区的面积。

8.关于开启下一阶段工作的问题

答:根据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各区县应于5月25日前完成场地数据的查漏补缺和问题数据的处理,全面完成辖区内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的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机构于5月26日起进行数据交叉审核,正式开启数据审核和验收阶段的工作。

 

 

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体育局代章)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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