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871K/2023-0019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体育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3 |
关于规范体育教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明确如下:
一、申请资格专业方向,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二、申报人员的条件按《重庆市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3〕 43号)执行,申报人员除提供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明确的材料外,网上申报时还应上传以下内容:
(一)申报相应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传至“进修或培训经历”部分。
(二)申报高、中级教练员的,在本执教方向内,根据业绩实际情况填报上传1个或多个业绩情况表至“工作业绩”部分,不可填报其他执教方向的申报表。相关对应关系如下表。
业绩情况表1: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申报中级教练,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的全国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申报高级教练,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世界、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
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或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比赛成绩。
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输送后4年内,参加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比赛取得的成绩。
业绩情况表2: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申报中级教练,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省级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申报高级教练,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全国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
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人员取得的比赛成绩。
业绩情况表3:仅限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业绩情况表4:仅限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竞技体育、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情况表均须由省级训练竞赛部门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表格须由省级群众体育部门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
三、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分别按年度填写,如“202X年公需科目、202X年公需科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
四、业绩特别突出的教练员,由两名本项目专家推荐,可不受学历和年限要求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在填报《业绩情况表》时,同步完善《破格申报推荐表》。《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评审成绩依据(所依据的成绩原则上不得重复破格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表》。破格推荐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重庆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cq.gov.cn/)查询、下载。
附件:
1.业绩情况表1
2.业绩情况表2
3.业绩情况表3
4.业绩情况表4
5.破格申报推荐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