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871K/2023-002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体育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4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3 |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94号提案的复函
彭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商业健身房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0794号)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总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身房逐步标准化问题
体育健身服务机构由属地市场监管、卫生监督、消防、体育行政部门、治安等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经营场所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保和建筑要求,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20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对224个新开业商业健身机构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商业健身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644次。督促商业健身机构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规范单位用火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升民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现行文件:GBT 18266.2-2002《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 第2部分:健身房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市体育局将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市区两级成立健身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对其在招聘教练、招募学员、健身内容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同时,要求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监管,鼓励区县推行健身房星级评定先行先试,提高健身行业准入标准,探索建立“曝光”机制,促进健身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关于严格审查健身教练资质问题
当前,健身房(馆)行业市场准入缺乏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据。由于健身教练门槛较低,整个行业发展呈现出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的态势,一些经营者只重业绩不注重客户体验,甚至以销售高额预付卡的形式制造诸多消费陷阱。市体育局、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支持鼓励健身房行业成立区域性协会组织,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净化的能力;加强对健身行业组织的指导,推动协会通过吸纳优质健身房单位会员、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等方式,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促进行业自我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对从业者教育背景、专业培训经历、资格证书等做出明确规定,严格健身教练准入门槛;同时,加大我市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特别教练员培养,发挥好我市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培训机构作用,培养体育健身市场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三、关于加强健身产品和服务管理问题
健身房最突出的是预付卡问题,特别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信用约束力不足,预付卡消费违规成本过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目前主要是缺乏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对于关门跑路的经营者无法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2021年12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健身产品和健身服务价格不在《重庆市定价目录》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由经营者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健身服务价格。一是要求健身服务企业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将健身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等内容在健身服务销售区域及健身服务收费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健身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三是及时办理健身服务收费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将借鉴其他省市关于健身房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我市健身房管理质量和水平。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