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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71K/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授予云阳县滨江体育公园等7个城市体育公园为“重庆市2021年市级城市体育公园”称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让市民生活更加美好,按照《重庆市城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区县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经过资料评审、现场复核、结果公示和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决定授予云阳县滨江体育公园(大型)、大足区珠溪镇城市体育公园(小型)、大足区海棠湖体育公园(小型)、万州区樱花渡体育公园(小型)、北碚区滨江体育公园(小型)、万盛经开区南桐镇二郎山体育公园(小型)、石柱县黄水镇体育公园(小型)、潼南区金福岛城市体育公园(小型)为“重庆市2021年市级城市体育公园”称号,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希望被资助命名区县体育部门督促公园实施主体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做好体育公园及运动项目的免费开放和维护管理工作,并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补助资金,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及健身群众监督。请各区县体育部门认真对照《重庆市城市体育公园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规划和建设力度,积极创建市级城市体育公园,进一步夯实体育事业发展基础,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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