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871K/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渝体〔2023〕111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体育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0 |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恢复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等两个单位射击竞技体育运动资质的通知(渝体〔2023〕111号)
永川区、潼南区体育局(文化旅游委):
2023年2月13日,市体育局印发《关于暂停大渡口区重点体育运动学校等四个单位射击竞技体育运动资质的通知》(渝体〔2023〕35号)后,你们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根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经市射运中心审核,市体育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训练场所地址:重庆市永川中学校)和重庆市潼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训练场所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实验中学校)的射击竞技体育运动资质。
根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九条“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的规定,结合统一全市工作节奏需要,此次资格恢复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止。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一刻也不能放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确保枪弹安全。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4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