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总工会,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总工会,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总工会,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总工会,各市级机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拟定于2025年4月—11月举行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报项表
市体育局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市总工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
规程总则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相关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市级项目管理中心、市级单项体育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至11月,比赛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三、项目设置
第九套广播体操、游泳、足球、瑜伽、乒乓球、围棋、中国象棋、桥牌、羽毛球、登山、门球、轮滑、钓鱼、跆拳道、骑跑两项、毽球、排舞、网球、健身气功、国际象棋、气排球、攀岩、太极拳、陆地冰壶共24个项目。
四、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五、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团按照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所设项目,自行开展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选拔工作择优参加。
(二)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人,联络员1人。各项目按照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人数。
(三)区县代表团须参加9个以上项目的比赛。
六、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部分项目可适当放宽至70岁,具体以单项规程为准)。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符合单项比赛规程有关运动员资格的具体规定。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则及大会组委会审定的评分细则和标准执行。
(二)报名少于3个队(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录取前12名,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8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四)各单项因参赛队伍不足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五)大会另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其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六)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各单项团体项目前8名颁发奖状,各单项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于2025年4月10日前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进行报项。即关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在左下方“社会体育”栏目中选择“全民健身运动会”专区,在线填报大会报项表,并上传《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报项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报项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或调整。
联系人:晏老师电话:15223104308
2.第二次报名:各代表团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即关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在左下方“社会体育”栏目中选择“全民健身运动会”专区,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或调整。
(二)报到
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二、其他
(一)各代表团应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项目承办单位应办理赛事或活动赛区意外保险。
(三)各项目承办单位应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及《重庆市体育局市级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模板)》(渝体〔2022〕119号)相关要求执行。
十三、本竞赛总规程和各有关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2
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报项表
代表团名称(盖章):
团长: 副团长: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 目 |
是否参加(√) |
1 |
第九套广播体操(闭幕式) |
|
2 |
游泳 |
|
3 |
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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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瑜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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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乒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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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围棋 |
|
7 |
中国象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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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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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羽毛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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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登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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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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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轮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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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钓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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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跆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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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骑跑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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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毽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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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排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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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网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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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健身气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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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际象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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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气排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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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攀岩 |
|
23 |
太极拳 |
|
24 |
陆地冰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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