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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日期:2023-05-23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篮球协会

各区县(自治县)篮球协会

四.赛事独家运营单位

瀚动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2023年6月17日—8月6日

六.比赛地点

常规赛第一阶段、常规赛第二阶段、半决赛、总决赛的比赛地点分别在各参赛队伍选定并经联赛组委会审定批准的篮球馆举行。

七.竞赛方法

本次联赛赛制为“赛会制”(常规赛)+“主客场制”(半决赛及总决赛采用“主客场制”,决出总冠军),具体以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组委会下发文件为准。

八.承办赛区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或篮球协会或其他单位,具有本次市联赛的参赛资格。在本行政区直辖范围内,组建1支参赛球队代表各区县(自治县)参赛。

(一)常规赛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或篮球协会或其他单位具有本次市联赛常规赛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承办赛区申请资格。承办赛区拥有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事常规赛阶段部分招商权(详见商务推广规定)。

1.申办资格

(1)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可直接报名申办;

(2)各区县(自治县)其他单位报名申办的,须经所在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篮球协会出具批复函后方可报名申办;

(3)具有承办相应规格比赛的办赛经验,并能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比赛顺利举办。

2.申办要求

(1)制定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申办方案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或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2)制定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安保、应急、医疗方案并报送当地公安、应急、医疗卫生或相关部门备案;

(3)承办赛区应组织落实好本赛区各项工作:

成立赛区组织委员会、组成赛区各职能部门;

人员信息确定:确认参赛球队、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信息;

当地食宿推荐:应根据联赛需求,为组委会提供参赛球队、裁判员、技术官员、记录台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经费承担:承办赛区需按照经费规定承担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办赛及竞赛工作经费(详见第十八条经费规定);

配合完成推广、直播等宣传工作等(详见竞赛承办单位工作职责规定)。

3.申办材料

(1)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申办方案;

(2)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选用比赛场地介绍;

(3)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赛会制常规赛安保、应急、医疗方案。

(二)半决赛

常规赛第二阶段结束后前四名进入半决赛的球队所在的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或篮球协会或其他单位,具有本次市联赛的半决赛承办主场比赛的资格,须提供符合组委会要求的球队主场馆,并组织落实好本赛区各项工作(详见竞赛承办单位工作职责规定)。

九.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参赛单位统一进行重庆市篮球联赛球员报名、注册(详见第十项球员注册),每名运动员本赛季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重庆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满足(一)、(二)条件的重庆市内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本赛季联赛,非重庆市内户籍的须提供学籍证明;

(四)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输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校在校学生)可回渝参加联赛,以重庆市青少年锦标赛、重庆市中学生联赛秩序册名单为准;

(五)在重庆市内工作的非重庆户籍人员需提交在重庆市内所在单位连续缴纳1年的社保缴存记录凭证(2022年3月起);

(六)凡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球协会、重庆市体育局注册的五人制篮球现役职业(CBA、NBL)球员不得参赛;

(七)满足(一)、(二)条件的市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本赛季联赛;

(八)非重庆市内户籍的驻渝部队官兵可凭军官证参赛;

(九)本联赛暂不开放内、外援参赛机制;

(十)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送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参赛球队必须提交由领队、教练及所有参赛运动员签名的《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否则不予参赛。

十.球员注册

(一)提交注册的运动员年龄应在18-55周岁(即1966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以年份为准),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重庆市户籍和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各球队注册名额不得少于12人,不得多于20人。同时规定:

1、参赛运动员户籍从外省迁入到重庆市的,必须年满1年以上(以报名截止时间满12个月计算),注册和报名人数不限(重庆市生源当年应届毕业生,落户到当地的不受此限制);

2、重庆市户籍报考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可提交注册本赛季联赛(需提供学籍证明);外省户籍报考到重庆市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凭学籍证明可提交注册本赛季联赛;

3、重庆市输送到外省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校在校学生)可提交注册本赛季联赛;

4、重庆市内工作的非重庆户籍人员注册须提交重庆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缴存记录凭证(2022年3月起);

5、属运动队正式在编和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球协会、重庆市体育局注册的五人制篮球现役职业(CBA、NBL)球员均不得参加。曾任职业运动员的(职业俱乐部,不含青年队运动员)重庆市户籍的运动员须退役后可报名参加比赛。非重庆市户籍的运动员须退役并符合注册条件的方能参加比赛;

6、参赛运动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被重庆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的公职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可提交注册本赛季联赛;

7、非重庆市内户籍的驻渝部队官兵可凭军官证提交注册。

十一.报名方法和要求

各参赛队伍必须按照赛区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参赛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或篮球协会推荐所辖范围社会篮球俱乐部名义参赛;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球队管理1人、队医1人。首次报名至少报够运动员12人。未报满20人的队伍可在联赛前三轮补报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半决赛队伍未满员,也可在常规赛最后一轮结束后,补报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报满20人为止,不得更换已报名运动员;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对各报名队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公众号公示参赛球队及运动员名单(公示期3天);

(四)建议各参赛队选择持有中国篮协E级以上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同时联赛后续将逐步开放教练员持证执教,建议各队教练员积极参加中国篮协认证的教练员培训并取得相关教练员资格等级证书。

(五)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参赛单位公章邮寄至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组委会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11号星耀天地21栋2201瀚动体育;电子报名资料发送至:1255049827@qq.com;联系电话:15703006004(刘老师),逾期以不参赛论。

2、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球队简介;

(3)球队合照;

(4)赛区组委会名单;

(5)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

(6)参赛运动员个人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单扫描件;

(7)参赛运动员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白底);

(8)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9)在重庆市内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交在重庆市内所在单位连续缴纳1年的社保缴存记录凭证(2022年3月起);

(10)非重庆籍运动员需提交工作单位及学籍证明原件和扫描件;

(11)非重庆籍的驻渝部队官兵需提供本人军官证扫描件。

十二.竞赛办法

本次联赛赛制为“赛会制”(常规赛)+“主客场制”(半决赛及总决赛)

(一)解释条例

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的解释条例;

(二)比赛赛制

1、常规赛,采用集中赛会制

(1)比赛日期:2023年6月17日—24日(常规赛第一循环,其中6.22为端午节)

2023年7月1日—7月8日(常规赛第二循环)

(2)比赛名额:八支队伍

(3)比赛办法:常规赛共两个阶段,第一、二阶段单循环。第一阶段成绩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排名前四的球队进入半决赛。

2、半决赛,采用主客场制

(1)比赛日期:2023年7月15日、7月19日和7月23日;

(2)比赛办法:常规赛第二循环结束排名前四的队伍,将进行主客场制淘汰赛(常规赛总成绩第一名VS常规赛总成绩第四名、常规赛总成绩第二名VS常规赛总成绩第三名),采用三战两胜(客-主-主),胜者进入总决赛。常规赛总成绩排名靠前的队伍多一个主场。

3、三四名决赛,采用单场淘汰制

(1)比赛日期:2023年7月28日

(2)比赛办法:半决赛两支负队进入三四名决赛,胜者为本次联赛第三名,负者为本次联赛第四名。常规赛总积分排名靠前的队伍为主场。

4、总决赛,采用主客场制

(1)比赛日期:2023年7月29日、8月2日、8月6日;

(2)比赛办法:半决赛的两支胜队,采用三战两胜制(客-主-主),胜者为2023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总冠军,负者为亚军;常规赛总积分排名靠前的队伍多一个主场。

(三)名次排位方法及原则

1、名次:参赛球队进行名次数据对比

(1)常规赛第二阶段结束未进入半决赛球队按第二阶段排名,排出本次联赛的5-8名;

(2)三四名决赛胜者为本次联赛的第3名,负者为第4名;

(3)总决赛胜者为本次联赛的总冠军,负者为亚军。

2、名次对比原则

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本阶段比赛所有场次的胜率;

(2)本阶段比赛的场均净胜分;

(3)本阶段比赛的场均得分。

(四)特殊规定

1、启动球队主动弃权程序

如按照比赛规程规定受停赛处罚的球员,或在比赛中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教练员、其他球队席人员或俱乐部相关人员,不服从裁判员的指令,以其行为不离开体育馆或去球队休息室,坚持滞留在球队席或球场,从而阻挠比赛继续进行时,主裁判员有权启动球队主动弃权程序。

2、短暂停

每队在第4节和每个加时赛最后2分钟(内)各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十三.比赛服装与器材

(一)比赛服装由联赛装备赞助商统一提供,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

(二)比赛用球由联赛装备赞助商统一提供。

十四.名次录取及奖项设置

(一)名次录取

名次决定办法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中名次排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项设置

1.给予冠军球队颁发冠军奖杯;

2.优秀赛区2个、最佳教练员1人、优秀裁判员5人、最有价值球员1人、单项技术统计奖3人(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

3.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联赛组委会统一制定及颁发。

十五.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代表选派

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代表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

十六.竞赛委员会

(一)负责管理和监督联赛竞赛工作;

(二)参与单位在各区县(自治县)篮协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联赛手册有关要求成立相关工作部门,配合竞赛委员会工作;

(三)竞赛委员会负责处理各参赛队对竞赛的申诉,应在竞赛规则、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内向比赛监督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并缴纳申诉费2000元方予受理。申诉费作为联赛组委会调查取证工作的费用。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七.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各参赛单位须对根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自查,按照本规程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名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在运动员名单公示期间内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不接受个人申诉),经组委会查实后予以答复;

(三)在公示期经竞赛委员会查实在报名队员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员,扣除该队相应保证金,并做出赛风赛纪批评通报;

(四)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

十八.经费

(一)承办赛区及参赛球队

1、参赛球队交通、食宿自理;

2、承办赛区承担赛场包装(设计文件统一由组委会提供)、场租等相关费用(除组委会指派人员费用);

3、承办赛区负责联系和承担赛事安保、医疗等相关费用;

4、为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的各队运动员均需购买《个人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险》,购买费用由各队承担或运动员自理;

5、所有参赛球队需缴纳参赛保证金10万元(若球队无法进行下赛季比赛,组委会将退还保证金),今年新参加的队伍请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

单位:重庆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开户行:工行上清寺支行

账号:3100021709024916589;

6、各承办赛区需购买场馆意外责任险;

7、各承办赛区可自行招商,招商同时须维护好联赛官方赞助商权益及保障行业排他权(详见双方商务权益约定)。

(二)官方组委会

1、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相关费用由竞赛组委会承担;

2、常规赛阶段组委会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承办单位支付承办费用(记录台、技术统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经费),每场承办费用1000元;

3、做好技术官员、裁判人员及工作人员食宿安排;

4、半决赛、决赛赛事主场记录台工作人员、竞赛工作人员、赛场包装等相关费用均由竞赛组委会承担(除场地相关费用)。

5、市联赛的信号制作、媒体推广、视频制作、赛事包装设计等费用由竞赛组委会承担。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修订权归重庆市篮球超级联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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