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奔跑吧•少年”
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承办,重庆市羽毛球协会协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12月10日至15日,万盛经开区文体中心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一)每个区县可报1支代表队参赛。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后方可组队。
(二)以个人名义参加过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二站、第三站,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一站、第二站,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二站)并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
1.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重庆市中学、中职校学籍(含2024年9月入学的复读生)的运动员或已代表重庆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备案的适龄运动员。代表重庆全国注册、备案的运动员不受是否具有重庆市户籍、重庆市学籍限制。
2.2024年迁入重庆市户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不含已代表重庆进行全国注册、备案的运动员),大学生运动员不得参赛,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不得参赛。
3.须至少参加过一次重庆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或重庆市体育局(或重庆市教委)主办(含指导或认证)的各级各类羽毛球比赛或代表重庆参加过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等全国比赛。
4.已取得羽毛球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含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上已取得一级运动员申报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已授予(含可申报)一级运动员小项的比赛(如取得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时为初中学籍的除外)。
(二)乙组、丙组、丁组
1.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重庆市中小学学籍。
2.已代表重庆全国注册、备案的运动员不受是否具有重庆市户籍、重庆市学籍限制。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都需签署代表重庆在中国羽毛球协会备案的协议,备案的时间不少于4年,未满16周岁的备案期须到16周岁且需签署代表重庆备案至少到2029年12月31日的备案协议。
(四)资格审查
1.市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重点核查每一名甲组运动员参赛资格,抽查其他组别运动员参赛资格,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监督。报名截止后,运动员报名不得调整和补报。
2.如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其本人及本队所涉及的双打、混合双打、团体比赛参赛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如本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后,其他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继续参赛。
3.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已代表其他省区市注册和备案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赛前一个月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为本次参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竞赛项目
(一)甲组(7项)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乙组(4项)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三)丙组(2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丁组(2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甲组:15-18岁(200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14岁(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1-12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10岁以后(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数
1.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甲组运动员男、女各6名,其他组别运动员男、女各4名。
2.1名个人运动员最多可报教练员1名。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个人)报名。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导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且已在市羽毛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服装需满足《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比赛服装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脸识别检录,各代表队、个人运动员需确保身份证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未消磁且在有效期内)。
(三)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分组、分阶段或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进行。
(四)甲组种子选手原则上按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成绩确定,特殊情况由组委会根据运动员水平直接决定;其他组别种子选手原则上按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二站)成绩确定,特殊情况由组委会根据运动员水平直接决定。
(五)单项赛(单打、双打、混合双打):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选择参加2项。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先胜两场为胜方,不再进行后面的比赛。团体赛至少有4名运动员参赛,出场表人数不足4人,不得参加团体赛。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六)抽签
抽签方式为电脑抽签。组委会于赛前一周左右在市体育局组织抽签仪式,抽签过程通过视频方式公开,欢迎领队、教练员现场监督。
(七)弃权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每节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报到。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检录迟到超过5分钟未到场,本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无法继续参赛的运动员,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裁判长签名同意后交编排备案后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
3.单项赛中,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参加两场(项)以上比赛,赛前要求其中一场(项)比赛弃权者(赛中因受伤病按正常弃权处理的除外),除该运动员被判该场(项)比赛弃权外,该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不得参加其他比赛。
(八)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
(九)比赛用球:待定。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组别各单项、团体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对、队)数不足,按实有人(对、队)数录取。
(二)计分方法
1.单项名次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团体名次按26、22、20、18、16、14、12、10计分。
2.按各代表队参加甲组、乙组、丙丁组各小项名次得分之和前八名并颁发团体总分奖牌。如总分相等,以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所有名次都相等则以抽签方式排出名次。个人运动员不计算团体总分。
九、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http://ymq.cqsports.org,截止时间:12月2日。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在系统中报名后导出的报名表并加盖区县体育部门公章。
3.区县教委加盖公章的甲组运动员学籍卡。
4.身份证号前三位不是“500”或者“510”的甲组运动员本人资料的户口页。
5.以市教委主办(含指导或认证)作为参赛认定的提供参赛秩序册封面和运动员本人所在的运动队名单页。
6.免责声明。
(二)以个人名义报名的运动员,请先联系报名网站管理员进行资格核实后才能获取报名账户及密码。报名网站管理员:蔡炳旭,联系电话:18523673930。
(三)请各代表队于12月9日14点前到赛区报到。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一、裁判员
比赛申诉委员,正、副裁判长,编排长、编排裁判员及一定数量的骨干临场裁判员由市羽毛球协会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组织。
十二、其它
(一)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应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个人)领队或教练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
(二)为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三)各代表队(个人)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体处,电话:61665152。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附件:1.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比赛服装管理规定
2.参赛免责申明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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