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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重庆市第十四届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4-10-21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重庆市第十四届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奔跑吧·少年”重庆市第十四届体育舞蹈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

(二)比赛地点:南岸区江南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重庆市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

五、年龄组别及竞赛项目

详见附件1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重庆市正式学籍的适龄运动员。

(二)代表学校参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各代表队/人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参赛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地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代表队运动员超过30人(含30人)时,可增报教练员1人),报名表需填写参赛组别,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报名截止后各单项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对/人时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兼项规定:每对/每人每个舞种限报一项。

(五)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各代表队任何职务。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审定的最新体育舞蹈规则。

(二)24对/人(含)采取初赛、半决赛、决赛程序进行;16对/人(含)以下采取半决赛、决赛程序进行;8对/人(含)以下直接决赛。

(三)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四)有服装规定和动作要求的组别按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定》和《新版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执行。注:12岁以下(含12岁)组服装裙边不准有鱼骨;不准化妆。

(五)初步比赛日程附后,组委会可根据报名情况、比赛期间的天气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六)本次比赛有人数限制,不超过500人。如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人数达到500人,报名系统将会自动关闭。

(七)申诉程序

1.如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异议的,需在比赛开赛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再授予运动员资格问题。

2.各代表队对比赛成绩提出异议的需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附有关证明材料,并缴纳申诉费1000元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诉成功,退还申述费;申诉不成功不予退还申诉费)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网址:bm.liangwudance.com,比赛邀请码:M0NZW。

4.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650533399。

注: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明或者学籍证明。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00—16:00

2.报到地点:南岸区江南体育馆

3.联系人:娄老师18375908500

周老师13038322242

4.代表队报到时必须持加盖单位公章及领队教练签字的参赛安全责任书(附件2)、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进行验证,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赛事日程安排(以报名截止后最终赛程表为准)

日  期

时  间

日程安排

11月15日

(星期五)

15:00

裁判员技术会

16:00

领队、教练联席会

11月16日

(星期六)

9:30—18:00

开幕式

比  赛

注:以报名截止后最终赛程表为准,各代表队需派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

十二、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通报批评。

(二)领队或教练员须参加赛前领队会议。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三、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理。

十四、裁判员

裁判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五、竞赛纪律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防止不良现象发生,竞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体育舞蹈竞赛管理办法》。

十六、其他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竞赛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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