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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

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大渡口区体育局承办,重庆市拳击协会协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5月8日至12日,大渡口区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方可组队。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17项)

男子:48公斤级、50公斤级、52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公斤级、66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

女子:44—46公斤级、48公斤级、54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5公斤级。

(二)青少年乙组(17项)

男子:42—46公斤级、49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6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级。

女子:42—46公斤级、50公斤级、54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

(三)青少年丙组(14项)

男子:35—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女子:35—38公斤级、44公斤级、50公斤级、57公斤级、-65公斤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一年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按日历日计算),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各组别男女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17人,乙组17人,丙组14人。男子甲组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女子甲组任选1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乙组、丙组男子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女子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拳击运动员手册》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教练员须在重庆市拳击协会登记。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使用重庆市研发的打分系统。

(二)甲组三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1分30秒;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

(三)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0oz拳套;女子58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oz拳套。

(四)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运动短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2KG。竞委会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

(五)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技术代表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运动员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将取消已获得的相应名次,同时两年内将不允许参加市体育局组织的任何拳击赛事(时间从本次比赛当月开始计算)。

(六)为保护运动员安全,根据《国际拳联公开拳击赛竞赛规则》规定,女子乙组运动员需签署《未孕声明》。

(七)大会统一准备拳击手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手绷带、护裆、白色护齿及红、蓝拳击背心各一件,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所有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裆上场,否则不允许比赛。

(八)申诉程序: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要求申诉的,非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述。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第三、五名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各代表队成绩最好的10名甲组运动员、10名乙组运动员、8名丙组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团体总分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牌匾,各单项前五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比赛资格和种子选手认定

(一)参加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需满足《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并参加本次比赛。学院拳击队、大渡口区共建拳击队适龄运动员如因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或参加国家队(含青年队、少年队等)集训未能参加本次比赛,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市体育局批准的可参加市七运会拳击比赛。

(二)市七运会拳击比赛参赛级别与本次比赛一致。

(三)获得本次比赛各级别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列市七运会拳击比赛该级别前四号种子,在半决赛中负于冠军的运动员是3号种子选手,负于亚军的运动员是4号种子选手。如种子运动员未参加市七运会拳击比赛,前四号种子递补,其他运动员不再递补种子选手。

十、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前登录www.cqbmxt.cn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3.参赛免责声明(附件1);

4.运动员体检承诺书(附件2);

5.女子乙组运动员未孕声明(附件3);

6.区县教委加盖公章的甲组运动员学籍卡;

7.身份证号前三位不是“500”或者“510”的甲组运动员本人资料的户口页。

(二)网络报名联系人:蔡炳旭,手机号:18523673930。

十一、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不收取报名费,各代表队交通费、食宿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拳击协会推荐,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二)运动员出现打假拳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或犯规,裁判员将视情况给予该运动员告诫、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的处罚。

(三)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视情况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五)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体处,电话:61665152。

十四、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免责声明

      2.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3.未孕声明

      4.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


附件1


参赛免责声明


代表队名称:                                

本队参加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保证服从大会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4月  日


附件2


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重庆市体育局:

我单位拳击运动员       名(名单附后)参加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经在            医院(医院全称)进行心电图、脑电图以及其他项目的身体检查,医院证明所有运动员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运动员身体健康,完全适合参加拳击比赛,同时体检材料已齐备,可随时接受查验。

特此承诺!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4月  日

附参赛运动员名单:


附件3


未孕声明


本单位特此声明,所有参加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暨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拳击项目资格赛甲组、乙组女运动员经医院检查均未怀孕。本单位理解该声明的严肃性,如果之后显示该声明不正确或者不真实,愿意接受对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4月  日

附:声明方所有甲组、乙组女运动员签名


附件4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评选办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范围

各参赛代表队和各参赛运动员。

(二)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2.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尊重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4.认真参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勇于争先,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6.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重违反大会纪律的运动队,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数量

1.评选6支参赛代表队。

2.以6︰1的比例评选参赛运动员。

二、优秀教练员

(一)评选范围

各代表队带队教练员。

(二)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以及相关规定。

2.运动队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遵守公正竞赛的原则,能够自觉加强工作人员、所属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

3.运动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4.获得团体前三名。

5.所带运动队表现突出,积极向市级体校、市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

(三)评选数量

评选3名优秀教练员。

三、优秀裁判员

(一)评选范围

全体裁判员、辅助裁判员。

(二)评选标准

1.严格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积极配合组委会做好竞赛相关工作。

2.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明显的工作失误。

(三)评选数量

评选3名优秀裁判员。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练员由组委会竞赛组根据队伍管理、比赛成绩、输送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优秀裁判员由大会裁判长推荐,技术代表、仲裁委员根据裁判员综合表现情况评定。

五、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牌匾(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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