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赛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游泳协会承办,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綦江区游泳协会、重庆文康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协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綦江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三、组别
10岁及以下组、11岁-12岁组、13-14岁组、15-18岁组。四、竞赛项目
(一)单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二)接力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2男2女)。
五、参加单位
以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学校、俱乐部、企事业、个人名义参加(同一单位可报多支代表队)。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未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专业注册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比赛组别及年龄
1.10岁及以下组:限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11-12岁组:限200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4.13-14岁组:限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5.15-18岁组:限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各2人,运动员参赛人数不限;10岁及以下组、11岁-12岁组运动员限报3项(不含接力),13-14岁组、15-18岁组运动员限报4项(不含接力);各接力小项各代表队限报1队;运动员不得跨单位、跨组参赛。
(三)各单项报名人数(队数)不足3人/队(含),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报到时,每队及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交纳保证金2000元,未违反纪律,比赛结束后退还。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4-2019游泳竞赛规则》。
(二)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所有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四)报名截止后运动员如弃权,由该代表队、个人交纳弃权费每人每项100元。
(五)运动员如消极比赛,将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在技术会上确定。
(六)参赛运动员比赛成绩应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该小项三级运动员标准,比赛中该小项未达三级将按每人每项100元给予处罚;或取得过市级以上各级各类游泳比赛单项总参赛人数的前60%名次以内的成绩。在报名时请备注按达级成绩参赛或参赛名次参赛。
(七)运动员报名时填报姓名、性别、组别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取消比赛资格,同一代表队此类情况超过两人次(含两人次)的,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八)比赛凭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九)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九、裁判员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18:00之前登录http://swim.shuruitec.com,使用手机号注册后登录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组委会联系电话:61665153。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2.各代表队和个人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个人参赛需有监护人签名)的报名表、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免责声明扫描件以“代表队名称或个人运动员姓名+游泳冠军赛报名表”命名压缩包发送至37189651 @qq.com,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二)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需大会协助联系食宿、交通等事宜(经费自理),请与綦江区文旅委联系,联系人:明宗勇,电话:17708328551。
十一、计分办法
各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破重庆市最高纪录加计9分。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按18、14、12、10、8、6、4、2计分。
(二)按各代表队各组别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10岁及以下组、11岁-12岁组、13-14岁组、15-18岁组团体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创纪录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创纪录得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各单项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队(含个人)食宿、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分别向各参赛单位免费提供两本(个人提供一本)秩序册。
十四、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含个人)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二)最后一个比赛单元结束后举行各组别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奖仪式,获奖代表队须派一名运动员代表参加,缺席的将扣除保证金。
十五、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重庆市游泳冠军赛参赛免责声明
2019年重庆市游泳冠军赛组委会:
我队自愿参加本次比赛。比赛中自觉服从大会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亲属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三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代表单位盖章:
领队或教练员签字:
监护人签字(个人名义参赛):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