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轮滑协会
重庆市渝西中学
重庆奥想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1日
地点:重庆市渝西中学B区
五、参赛单位
(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代表队;
(二)各学校代表队、各轮滑俱乐部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一)街式:男子、女子(组别分设甲、乙、丙组)
(二)碗池:男子、女子(组别分设甲、乙、丙组)
七、运动员资格
(一)重庆户籍并具有重庆市中、小学正式学籍(含职业高中、中等专科)的适龄运动员。丙组未入小学者可不提供学籍。
(二)已进入外省、市、区专业队或代表外省、市、区在国家体育总局单项协会信息平台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2024年迁入重庆市户籍的甲组运动员不得参赛(不含已代表重庆进行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已具备大专及以上学籍者不得参赛。
(三)报名运动员学籍须在全国学籍系统查询(2024年11月1日前取得重庆正式学籍)。报名运动员须具有代表重庆市在国家体育总局完成全国注册的资格。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体检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五)资格审查。市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重点核查每一名甲组运动员参赛资格,抽查其他组别运动员参赛资格,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监督。报名截止后,运动员报名不得调整和补报。
八、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1.男、女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2.男、女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男、女丙组:201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小年龄组运动员可以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但同时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且每队限报2人。
(三)比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限报2人,队员限报5人,每队队员的最少人数为1名。参赛组别少于3支队伍,则取消该项目组别的比赛。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并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作为各队的临场教练。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户口簿》原件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所有运动员参赛须由监护人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同意。
(六)为保证参赛安全,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正确佩戴护具,碗池必须配代护具,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七)各参赛运动队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滑板比赛号码布参赛。
(八)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文件政策甲组可办运动员等级证书。
九、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由国际轮滑联合会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技术规则或补充规则。
(一)街式比赛:
1.未成年选手必须佩戴头盔参赛。
2.比赛设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每名队员有两轮比赛机会,每轮45秒。决赛采用“2+5”赛制,每位队员两轮线路,每轮45秒,再加五轮技巧(“大绝招”)比赛,每轮每人一个动作。
3.根据动作难度、完成度、场地利用率、流畅度、连贯性打分。预赛阶段,取两轮中最高轮分数为最终得分,排定名次。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据高分轮的得分排定名次。决赛阶段,以两轮线路比赛和五轮“大绝招”比赛中的三个最高分之和相加排定名次(其中必须有一轮街式最高成绩和两轮大绝招最高成绩)。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据最高分轮次的得分排定名次。
4.预赛和决赛均采用0-100.00分制进行评分。每轮比赛由5名裁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3名裁判员分数的平均分为参赛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预赛排名前8的选手进入决赛(不足8人时直接进行决赛),少于3人的比赛,不计成绩和名次。
6.首轮比赛,电脑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决赛运动员按预赛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场。
(二)碗池比赛:
1.所有参赛者必须佩戴头盔、护膝和护肘。
2.比赛设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和决赛每名运动员均有三轮比赛机会,每轮45秒/人。比赛计时开始5秒内必须出发,预赛比赛中动作失误可继续比赛直至45秒时间结束,决赛中动作失败即停止,本轮比赛结束。
3.根据动作难度、完成度、场地利用率、流畅度、连贯性打分,以三轮中得分最高的一轮分数作为最终得分,并据此排定名次。如两人(或两人以上)高分轮得分相同,则根据低分轮的得分排定名次。
4.采用0-100.00分制评分。每轮比赛由5名裁判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三个裁判员分数的平均分为参赛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预赛排名前8的选手进入决赛(不足8人时直接进行决赛),少于3人的比赛,不计成绩和名次。
5.首轮比赛,电脑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决赛运动员按预赛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场。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单项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颁发证书。
(二)报名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比赛。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队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各单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www.daoba.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电子件,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12日12:00,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12:00。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领队教练请于比赛前一天14:00前报到进行领队会议。
(三)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参赛须由监护人组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同意、并向组委会提交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四)报到时,提交报名表(盖章原件)、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保险、以及参赛安全承诺书(盖章签字原件)。
十二、经费
(一)由主、承办单位负责赛事经费。
(二)各代表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三、裁判员
裁判员、仲裁委员及其工作人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
十四、免责申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鉴于轮滑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制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赛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等事宜,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
十五、申诉
比赛中判罚有异议的队伍应以书面形式由领队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交纳壹仟元整(现金)申诉费。逾时上交书面材料或不缴纳申诉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诉。若胜诉,将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六、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
(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傲慢无礼等行为的运动队及人员,将按有关规则规定给予弃权、罚出场、罚离场、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