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街舞联赛(第一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街舞联赛(第一站)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4月8日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
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街舞联赛(第一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大渡口区体育局
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4月27-28日
比赛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霹雳舞(Breaking)(不限男女)
六、运动员资格
(一)凡热爱街舞运动且符合年龄规定的皆可报名参加此次比赛;
(二)已进入外省、市、区专业队或代表外省、市、区在国家体育总局单项协会信息平台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须报领队1人,限报运动员30人。运动员在10名(含)以内的代表队,报教练员1名;运动员在20名(含)以内的代表队,报教练员2名;运动员在30名(含)以内的代表队,报教练员3名。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出生
(三)参赛单位须组织运动员进行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确认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本项目比赛。
(四)参赛单位组织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于报名时提交保险单。
(五)未成年运动员须由领队、教练作为监护人带领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评分标准参照《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霹雳舞项目竞赛规程》、《2023WDSF霹雳舞世界锦标赛规则》。
1.技巧性(20分):在技巧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更能表现出对完成一套干净利落的动作招式所需的生理控制和力度变化的基本理解;
2.多样性(20分):在多样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广泛的动作维度。该参赛选手通过重复最少的动作或移动方式来展示出他们已经掌握并内化了广泛、多样化的动作花样;
3.完整度(20分):在完成度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更清晰和高度连贯的动作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滑倒、跌倒或碰撞。裁判应能够轻松识别每个尝试性动作,在参赛选手过渡到新动作之前,根据完成的程度对他们进行评分;
4.乐感(20分):在乐感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表现出更有能力有效地将他们的动作与音乐同步。该参赛选手能够更快地适应和回应音乐中存在的节奏并和谐统一,能够在重要节拍突出他们的舞台表现力;
5.创意性(20分):在创意性标准中得分高的参赛选手展示出更高的能力,可以在展示自己独特动作的同时,在基本功基础上开创出创新性变化。也能够更大的自发性采取行动,利用音乐中的重要节拍突出他们独一无二的舞蹈风格。
(二)赛制
1、出场顺序根据赛前签到号牌顺序决定。比赛分为海选赛、淘汰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海选赛阶段,solo打分制,每人一轮,每轮展示限时45秒,海选至64强(不足64人,海选至32强)。淘汰赛高分对低分决定出场顺序。进入半决赛后,采取2轮制。
2、以100人为基准,若超出基准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圈海选。赛事开始后,无论是伤病或是其他原因无法准时参加比赛,该选手都将取消参赛资格,另一方则自动获胜或晋级下一轮。在淘汰赛规定轮数后,若出现平局需加赛一轮;加赛后仍是平局,将计算所有裁判员共计票数。
(三)比赛如出现争议,请在比赛后三十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6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前16名颁发成绩证书,前八名颁发奖杯或奖牌,成绩证书及奖品;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凡报名参赛即可现场领取参赛证书一张和参赛礼包一份。
(一)第一名:奖杯+成绩证书+奖品
(二)第二名:奖杯+成绩证书+奖品
(三)第三名:奖杯+成绩证书+奖品
(四)第四名-第八名:奖牌+成绩证书+奖品
(五)第九名-第十六名:成绩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要求
请参赛单位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扫描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报送至指定邮箱,收到邮件回复完成报名。为保证赛事安全、秩序,报名通道到期关闭,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二)报名
联系人:张老师 18184767210
邮箱:781995017@qq.com
扫码报名:
(三)报到
1.时 间:2024年4月27日
2.地 点: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馆
3.联系人:张老师 18184767210
4.报到:各代表队及参赛运动员在签到处完成现场签到。
十一、赛风赛纪
(一)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干扰竞赛、罢赛、扰乱比赛秩序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通报批评。
(二)领队、教练员须参加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三)比赛参与者须爱党爱国,政治立场坚定。运动员不得身着含有政治、宗教、暴力、血腥等文字和图案或过分暴露的服装参赛,否则将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裁判委员会
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
(一)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参赛队伍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四、其他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宣发品。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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