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杯”2024年重庆市小学生排球锦标赛暨市运会青少年丙组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 2024-04-08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杯”2024年重庆市小学生排球锦标赛暨市运会青少年丙组预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4月8日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杯”

2024年重庆市小学生排球锦标赛暨市运会青少年丙组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九龙坡区体育局

九龙坡区教委

重庆市排球协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育才中学校

重庆市育才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5月24日-26日在重庆育才中学校体育馆举行。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小学校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五、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并具有我市小学正式学籍的适龄运动员。

2.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二)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人数和年龄规定:

1.各单位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运动员人数多于12人时必须有2名自由防守队员。

2.年龄规定: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23版《小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网高:比赛男子女子网高均为2米。

3.比赛用球:采用金宝路牌JBL-600型小排球。

(二)赛制

1.比赛按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赛制。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2.根据2023年重庆市小学生排球锦标赛成绩名次蛇形编排分组或设立种子队。未参加2023年重庆市小学生排球锦标赛的队伍抽签进入相应的小组。各组参赛队伍在5支(含5支)以内的进行单循环比赛;在6支(含6支)以上的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比赛。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1分,第3局采用决胜局的计分方法;

2.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胜场2:0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2:1时,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对手2:0胜。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四)各队自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上衣前后须有号码,序号为1-20号,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身前号码下方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标志,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每场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成绩依次递补。

(七)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参赛队男、女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杯),其余名次颁发奖励证书。

(二)为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三)市运会参赛成绩认定:以区县代表队(含学校、体校)最好成绩为区县预赛排名,依名次递进,各组别取前十二名参加市运会排球比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2024年5月12日前,各代表队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2024xxspqjbs.daoba.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

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九、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不收取报名费,各代表队及参赛个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标准可参照220元/天/人要求执行)。

十、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二)领队及教练员参加会议和临场指导时须统一服装。

十一、安全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确保健康参赛或参与工作。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