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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推荐体育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日期: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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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体育产业专家在决策咨询、数据分析、人才培训和评审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各单位广泛征集体育产业及相关专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专业条件。应在相关领域有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历,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担任过相关领域副处级以上职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领域内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知名度、认同度,或在业界有较为公认的专业能力。

(三)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信誉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履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专家义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享有国务院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专家可适度放宽至65岁。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能在网上开展评审工作。

二、权利义务

专家自愿申请加入专家库,经规定程序入库后,享受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专家权利

1.发表意见。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

2.获取报酬。参加有关评审活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合理劳务补助和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3.申请退出。经申请批准后,可退出专家库。

4.其他权利。有关办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义务

1.遵守法规。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办法,开展有关活动。

2.履职尽责。积极参加有关咨询、评审活动,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3.利益回避。存在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活动奖励、职称评定等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4.禁止规定。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有关信息,不得泄露、剽窃、转让或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

5.其他义务。有关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专家推荐条件认真研究并推荐。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由推荐单位填报《重庆市体育产业专家推荐表》、《重庆市体育产业专家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市场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蒙黎

联系电话:023-61665195,18523411080

电子邮箱:857983516@qq.com


附件:1.重庆市体育产业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体育产业专家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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