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云阳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排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云阳县排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
2024年5月16—19日
(二)竞赛地点
重庆市云阳县阳光沙滩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代表队(含所属学校和体校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2项)
男子、女子。
(二)青少年乙组(2项)
男子、女子。
五、运动员资格
1. 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并具有我市中学正式学籍的适龄运动员。
2. 代表学校参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分校按学籍管理确定代表单位);代表体校参赛的运动员学籍必须在所代表的区县。
3. 已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运动员不得参赛。
4. 所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确保在异地发生意外事故同样生效)。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3名,男、女各组可各报2个队参赛。每队报运动员2名。
(二)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1. 青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后出生;
2. 青少年乙组:200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换人
确认报名后只有因运动员伤病原因无法参赛,方可提出换人。须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向组委会申请以替补运动员替换,并提交证明材料。换人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须在赛前资格审查之前完成。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沙滩排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两人制。
2. 受伤暂停:比赛期间每名运动员最多只允许请求一次受伤暂停。
3. 青少年甲、乙组允许在技术暂停和队员请求暂停时,本队教练员在场边进行指导。
4. 比赛用球:Mikasa 牌 BV550C 型沙滩排球比赛用球。
(二)赛制
1. 比赛按实际报名队伍数量确定赛制。
2.各组参赛队伍在5支(含5支)以内的进行单循环比赛;在6支(含6支)以上的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比赛。报名队伍抽签进入相应的小组,组内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三)积分与决定名次的办法
1. 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2. 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胜场2:0时,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胜场2:1,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对手2:0胜。
(1)胜负局数比值(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2)总得失分比值(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3)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4)当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四)参赛服装
1. 服装要求依据最新《沙滩排球竞赛规则》执行
(1)男运动员比赛服必须为背心和短裤,短裤下沿在膝盖上端10厘米以上;女运动员比赛服必须为分体泳装。每队两名运动员的比赛服必须是相同的颜色和款式。
(2)每场比赛参赛队带至场地至少2套不同颜色比赛服。如遇两队赛前着相同颜色比赛服,需协商或抽签决定更换比赛服队。如抽到需更换比赛服的队伍拒绝或无法更换,将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号码为1号或2号,须清晰、与服装颜色有较大反差。
(4)比赛期间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时确认的队员号码及队长。
(5)比赛服上上衣须印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和运动员姓名(汉字)。运动员姓名印比赛服的后面。所有汉字必须清晰,与服装颜色有较大反差。
2. 如遇较凉天气,经技术代表批准,运动员可以穿用同样颜色和款式的紧身热身服、训练服和沙滩鞋、鞋套等。
(五)其它要求
1. 每场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2. 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成绩依次递补。
3. 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4. 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录取名次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获奖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青少年甲组为该项赛事达级组别。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比赛采用网络报名。2024年4月30日前,各代表队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2024stpqgjs.daoba.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5月16日 16:00点前到赛区报到,19:30资格审查和技术会。
2.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或复印件报到,否则不予参赛。
十、经费
运动队人员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各代表队及参赛个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技术官员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大会提供。
十一、优秀奖励
获得前四名球队教练获得优秀教练员证书,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推选一名,优秀裁判员按6:1比例评选。
十二、赛风赛纪
参赛运动队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重庆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通知相关地区主管部门。
十三、裁判员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重庆市排球协会统一选调,于13日12:00前到赛区报到。裁判员在赛前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执哨。裁判人员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比赛组委会。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