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2023年川渝幼儿趣味轮滑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等5个活动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体育部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动川渝两地儿童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体育嘉年华”。现将《2023年川渝幼儿趣味轮滑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艺术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趣味冰上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自行车趣味绿道骑行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参赛单位要加强参赛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参赛全过程安全稳定;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组织和保障工作,确保本次嘉年华活动安全、顺利、圆满举办。
附件:1.2023年川渝幼儿趣味轮滑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2.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3.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艺术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4.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趣味冰上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5.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自行车趣味绿道骑行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2023年川渝幼儿趣味轮滑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成都市新津区天府农业博览园管委会
成都市新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9日
地点: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
五、活动项目和组别
(一)活动项目
1.个人项目:轮滑游戏—红绿灯
2.团体项目:幼儿团体轮滑障碍赛—大闯关
3.团体项目:轮滑30米迎面接力赛
(二)活动组别
1.甲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乙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参赛单位
川渝地区的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由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报名。
(二)报名人数规定: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个单位最多可报2支队伍(每队可报队员6至12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参赛年龄规定: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轮滑爱好者均可报名。
(四)参加活动的队员须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本项目体育活动。
(五)各代表队(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员)须购买活动期间(含往返交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六)各代表队参加活动时需着统一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练习特点和要求,幼儿必须佩戴头盔、安全护具,否则不得参加活动。
八、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幼儿轮滑嘉年华团体赛每项根据计时成绩进行排名。以排名确定积分数:第一名积分为1分、第二名积分为2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积分为所有参赛队伍数,两项积分相加为该队伍幼儿轮滑嘉年华团体项目总积分,总积分越低的队伍排名越靠前。一等奖按照队伍总数4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照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
(二)最佳组织奖以报名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最终总积分排名前20%的参赛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组织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牌匾。
(三)轮滑嘉年华活动个人类项目,参赛选手颁发奖牌及证书。轮滑嘉年华活动团体类项目,单位颁发牌匾。
九、活动安排
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十、报到
请各代表队提前到举办地报到(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每名队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及领队、教练员、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交通期间)等证明材料。
十一、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全权负责参赛队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须加强队伍管理,遵守大会各项纪律,服从组委会安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期间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食宿、交通等组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加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须对队员、陪同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预防流感传染、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在活动期间若因各参赛领队疏于管理或参赛队员不服从领队、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伤害、伤亡事故,责任由各参赛队及本人负责。
十二、规程咨询
联系人:吕红;联系电话:13981721959。
联系人:彭武龙;联系电话:18328714656。
十三、活动办法
(一)个人项目轮滑游戏—红绿灯
1.根据参与人数分组,每组参与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
2.幼儿换好鞋后在已布置好的交通道路里滑行,所有运动员均按照指定方向滑行。
3.裁判人员用标志红灯和绿灯在指定区域等待,指定区域设置斑马线,每次间隔5秒更换红、绿灯信号。
4.游戏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幼儿通过红绿灯区域时,若裁判员手中是红灯则需在斑马线前停下,待出现绿灯后再通行,若是绿灯则可以直接通行,闯红灯的幼儿则会被判罚下场,最后到达终点,视为完成。
(二)团体项目:幼儿团体轮滑障碍赛—大闯关
1.每队每人限上场一次,每个单位可选派1支队伍参加,每队6人。
2.每队幼儿呈纵队站于起点,裁判员发令后,第一名幼儿出发,按规定路线通过各障碍区,当经过第三个钻杆时,裁判员挥旗示意第二名幼儿出发,以此类推,所有幼儿正确通过每一个障碍点后,以最后一名到达终点时全队的总时长为最终成绩。途中如未按照要求通过障碍区,则需要返回重新完成该障碍区。
3.障碍设定
(1)Z形障碍区:设Z形围栏3个,参赛幼儿需饶Z字滑行,不得碰倒Z形围栏。
(2)蹲低过杆:从起点出发,蹲低滑行通过设定的门型障碍杆,通过时不碰落门顶的障碍杆即为顺利完成该项障碍,途中如有未按照要求通过障碍区或撞倒任意一个标志杆则视为犯规,犯规一次总时间加2秒,门型杆设定高度为80厘米。
(3)过障碍轮胎:参赛幼儿到达障碍轮胎后,脚不得迈进轮胎,也不得跨越轮胎,需根据图示绕轮胎滑行,如违反规定需立即根据裁判员指示返回重新完成此项障碍,并在总时间上加罚2秒,轮胎摆放位置一个紧靠另一个。
(三)团体项目:轮滑30米迎面接力赛
1.每队每人限上场一次,每个单位可选派1支队伍参加,每队6人。
2.每队以交接物品的形式作为交接方式,每队将队员分成人数相等的甲、乙两组,分别呈纵队站在比赛场地两端的起跑线后,发令后甲组第一位队员向乙组方向滑行,到达对侧后与乙组第一位队员完成交接,乙组第一位队员向甲组方向滑行,到达对侧后与甲队第二位队员完成交接,以此类推,每队最后一人到达终点的时间为该队最终成绩。若物品掉落必须捡起重新交接,否则视为接力失败,成绩无效。
附件2
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四、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4日
活动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体育馆
五、活动项目
(一)甲组徒手自编操
(二)甲组轻器械自编操
(三)乙组徒手自编操
(四)乙组轻器械自编操
(五)乙组徒手规定操
六、参加单位
川渝地区的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由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报名。
(二)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活动队伍总数不超过80支,报完即止。
(三)参赛年龄组别及报名人数规定:
1.甲组: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12至16人,男、女队员人数各占50%。
2.乙组: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8至12人,男、女队员人数各占50%。
(四)每个参赛单位最多报两支队伍,甲组、乙组各选1支,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队独立参赛,每位队员不能跨组别参赛。
(五)参加活动的队员须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本项目体育活动。
(六)各代表队(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员)须购买活动期间(含往返交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八、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4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
(二)最佳组织奖:以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最终总积分排名前20%的参赛单位获最佳组织奖。
(三)最佳创编奖:以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各组别艺术评分前20%的参赛单位获最佳创编奖。
(四)优秀指导奖:以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各组别一等奖的领队和教练员获得优秀指导奖。
(五)队员和教练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单位颁发牌匾。
九、活动安排
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十、报到
请各代表队提前到举办地报到(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每名队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及领队、教练员、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交通期间)等证明材料。
十一、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全权负责参赛队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须加强队伍管理,遵守大会各项纪律,服从组委会安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期间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食宿、交通等组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加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须对队员、陪同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预防流感传染、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在活动期间若因各参赛领队疏于管理或参赛队员不服从领队、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伤害、伤亡事故,责任由各参赛队及本人负责。
十二、规程咨询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15902886027。
十三、活动办法
(一)甲组及乙组徒手(轻器械)自编操
活动展示项目为含有规定动作的幼儿自编操套路。为鼓励幼儿展示高水平幼儿体操动作,特设2个加分动作,各参赛队可根据队伍情况增加动作,每个动作分值1分,完成可获得难度加分,不完成不扣分。每套动作音乐时间2分30秒—3分钟。编排主题应符合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活泼欢快、富有童趣;表演风格、音乐及服装风格不限(具体要求见评分细则)。
(二)乙组徒手规定操
规定操动作及舞蹈不可更改,队形变换不低于4次,结束部分(2个8拍)可自行设计、编排,结束造型不得出现超过肩部的托举动作。
(三)幼儿体操成套编排
整体表现符合幼儿身心特点,主题鲜明,节奏明快,积极健康,富有活力,充分展现幼儿快乐操的特性。
(四)音乐要求。
各单位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乐前需留有3—5秒空白,音乐U盘必须一盘一曲,并清楚标明参赛单位、组别。自编操成套动作音乐时间要求:2分30秒—3分钟。
(五)成套动作计时方法
成套动作以音乐响起开始计时,音乐结束停止计时。成套动作结束时有3秒造型停顿时间。
(六)服装要求
参加比赛队员必须按要求,穿比赛体操服,男、女比赛服款式可统一。如款式不同,必须着主题风格及颜色统一的服装。男:体操背心或短袖+长裤;女:体操服(带小裙边,长袖、短袖均可)。脚下:体操鞋、赤脚、白色袜子均可。不得穿:生活装、游泳装或武术表演等服装,比赛时不得佩戴金属饰物。
(七)比赛场地
团体规定幼儿体操在12×12米的场地内进行,四周用5公分宽的白带作为标志线,标志线包括在12米的场地之内(越过白线的外沿判为出界)压线不扣分。
(八)比赛程序
各组别只进行一轮比赛。
(九)赛场要求
所有参赛(表演)队员及老师都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参赛要求,老师将队员带入比赛(表演)场地后,立即退出比赛场地到指定区域等待。队员比赛(表演)时禁止教练员在场外提示。
(十)抽签
自编操、规定操比赛顺序,采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报到当天各领队报到的先后顺序或领队联席会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
十四、幼儿徒手自编操各展示组别规定动作
(一)甲组徒手(轻器械)自编操
序号 |
动作名称 |
分值 |
动作要求 |
备注 |
1 |
行进间踢前腿 |
1分 |
1.左右腿各前踢一次; 2.支撑腿膝盖伸直; 3.摆动腿应为快速踢腿达到最大开度。 |
踢腿开度不低于120度 |
2 |
站立侧搬腿平衡3秒 |
1.5分 |
1.面向1点; 2.两胯平行,单手扶住脚跟位置向上伸直动力腿至120度以上; 3.脚尖绷紧,身体直立,双膝伸直,另一只手可扶同伴肩上或手臂。 |
可扶持; 分腿开度不低于120度 |
3 |
跪撑后踢腿 |
1分 |
1.双手撑地,单膝跪地; 2.向后踢腿左右腿各2次; 3.脚尖膝盖绷紧,快速踢到最大开度。 |
踢腿开度不低于130度 |
4 |
三面叉 |
1分 |
纵叉:一腿在前,另一只腿在后,成地面一字形,脚尖膝盖伸直髋贴地面,上体直立。 横叉:一腿在左,一腿在右,成地面一字,脚尖膝盖伸直,胯贴地面。 |
任选一面完成,可自由编排 |
5 |
地面团身前滚翻 |
2分 |
1.由站姿开始; 2.半蹲手臂伸直前下举; 3.手向前撑地低头向前蹬腿; 4.经后脑勺、颈、背、腰、臀依次触地滚动; 5.低头、含胸,上体积极前压、跟肩,双脚积极着地,起立。 |
|
6 |
挺身跳 |
1分 |
1.双臂伸直向上摆臂的同时双腿向上起跳; 2.空中双臂夹耳,双腿并腿向后展体成反弓; 3.落地缓冲。 |
|
7 |
坐式体前屈2秒 |
1分 |
1.坐姿; 2.膝盖脚尖伸直; 3.上体前屈,胸贴膝,手抱脚踝。 |
|
8 |
地面俯撑转体180度成仰撑 |
1.5分 |
1.俯撑时肩、髋、膝、踝呈一条直线,肩、肘、腕成地面垂直;2.支撑转体180度迅速呈仰撑;3.仰撑时肩、肘、腕与地面呈垂直线,臀部最大限度上顶、脚尖膝盖绷直; 4.俯撑与仰撑时保持2秒。 |
|
(一)分数组成:技术完成分10分;艺术编排分10分。 (二)音乐要求:计时从音乐开始到音乐结束在2分30秒—3分钟之内,不足2分30秒或超出3分钟,扣最后得分0.5分。可以有歌词,但歌词必须是健康向上的内容。伴奏用音乐U盘,音乐前需留有3—5秒空白,音乐光盘必须一曲一盘,并清楚标明参赛单位,组别。正式表演开始前队员需向裁判长举手示意,成套动作结束时应有3秒以上明显造型停顿。 (三)服装要求:参加队员必须按要求,穿比赛体操服。男、女比赛服款式可统一;如款式不同,必须着主题风格及颜色统一的服装。男:背心或短袖+长裤;女:体操服(带小裙边,长袖、短袖均可)。脚下:体操鞋、赤脚、白色袜子均可。 不得穿:生活装、游泳装或武术表演等服装,比赛时不得佩戴金属饰物。 注: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过程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每次扣0.1分。 |
(二)甲组徒手(轻器械)自编操加分动作
序号 |
动作名称 |
分值 |
动作要求 |
备注 |
1 |
分腿支撑2秒 |
1分 |
1.双手与肩同宽,直臂支撑,臀部离地; 2.两腿膝盖伸直,脚尖指向双耳向两侧沿线方向。 |
|
2 |
侧手翻 |
1分 |
以向左侧手翻为例 1.正向或侧向分腿站立,双臂前平举或侧平举; 2.左脚抬起上步成弓步,右腿向后上方摆起,左脚蹬地、双手向前左、右依次支撑在一条线上,经分腿倒立过程,依次推离地面,双脚右、左依次落地成侧平举站立。 |
注: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过程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每次扣0.1分。
(三)乙组徒手(轻器械)自编操
序号 |
动作名称 |
分值 |
动作要求 |
备注 |
1 |
仰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1.仰卧位,脚尖膝盖紧绷; 2.左右腿向鼻尖方向各踢两次; 3.快速踢腿达到最大开度; 4.有控制的还原至仰卧位。 |
踢腿开度不低于130度 |
2 |
侧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1.侧卧,左右腿各踢两次; 2.脚尖膝盖绷紧,向耳朵方向快速踢腿达到最大开度。 |
踢腿开度不低于130度 |
3 |
跪撑后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1.双手撑地,单膝跪地; 2.向后踢腿左右腿各2次; 3.脚尖膝盖绷紧,快速踢到最大开度。 |
踢腿开度不低于130度 |
4 |
立卧撑2次 |
2分 |
1.并腿直立,双手贴于体侧; 2.原地并腿下蹲,双手撑地,双脚并腿后跳成俯撑; 3.俯撑双腿直腿收腹成撑地体前屈; 4.还原至并腿直立,双手贴于体侧。 |
连续完成2次 |
5 |
坐式勾绷脚 |
1分 |
1.上体直立,挺胸抬头,双手放置身体两侧; 2.身体与地面呈90度; 3.双腿并紧向前伸直; 4.可同时勾绷,也可左右脚交替勾绷。 |
勾绷脚不低于4次 |
6 |
坐式体前屈2秒 |
1分 |
1.坐姿; 2.膝盖脚尖伸直; 3.上体前屈,胸贴膝,手抱脚踝。 |
|
(一)分数组成:技术完成分10分;艺术编排分10分。 (二)音乐要求:计时从音乐开始到音乐结束在2分30秒—3分钟之内,不足2分30秒或超出3分钟,扣最后得分0.5分。可以有歌词,但歌词必须是健康向上的内容。伴奏用音乐U盘,音乐前需留有3—5秒空白,音乐光盘必须一曲一盘,并清楚标明参赛单位,组别。正式表演开始前队员需向裁判长举手示意,成套动作结束时应有3秒以上明显造型停顿。 (三)服装要求:参加队员必须按要求,穿比赛体操服。男、女比赛服款式可统一;如款式不同,必须着主题风格及颜色统一的服装。男:背心或短袖+长裤;女:体操服(带小裙边,长袖、短袖均可)。脚下:体操鞋、赤脚、白色袜子均可。 不得穿:生活装、游泳装或武术表演等服装,比赛时不得佩戴金属饰物。 注: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过程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每次扣0.1分。 |
十五、评分细则
(一)裁判长扣分标准
1.甲组每队比赛12至16人参加,乙组每队8至12人参加,男、女队员人数各占50%。参赛队伍各组别不能低于最低参赛人数,每少一人扣团体分0.5分。女队员代替男队员或男队员代替女队员时,每代替一名扣团体分0.3分;
2.甲乙组自编操音乐时间不足或超时,扣0.5分;
3.教练在场外提示扣0.2分;
4.未经裁判示意,进入场地开始做动作扣0.2分;
5.表演过程中(队员或教练员)喊口令扣0.2分;
6.队员比赛中体操鞋、佩戴饰物等掉落扣0.2分/人;
7.肢体任一部位超出比赛场边线,每人每次扣0.1分;
8.队员比赛穿着或佩戴违规服装饰物,扣0.5分。
(二)自编操、规定操扣分标准
自编操技术分主要针对规定动作扣分,其中:甲组8个规定难度动作分值,2个加分难度动作分值及扣分详见下表。乙组6个规定难度动作分值及扣分详见下表。
1.自编操技术扣分标准
甲组动作技术扣分标准 | ||||||
序号 |
难度 动作 |
甲组动作分值 |
0.1扣分 |
0.2扣分 |
0.3扣分 |
0.5扣分 |
1 |
行进间踢前腿 |
1分 |
低于12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45度 |
2 |
站立侧搬腿平衡3秒(可扶持) |
1.5分 |
低于12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不稳定,侧搬腿时间不足3秒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不稳定,出现大晃动,侧搬腿时间不足2秒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不稳定,出现大晃动,侧搬腿时间不足1秒 |
3 |
跪撑后踢腿 |
1分 |
—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4 |
三面叉 |
1分 |
— |
— |
横叉:开度低于130度 |
横叉:未能贴地面 |
竖叉:身体出现歪斜时 |
竖叉:胯未能贴地面,身体出现歪斜时 | |||||
5 |
地面团身前滚翻 |
2分 |
团身不紧,滚动不圆滑 |
滚翻过程中出现甩头动作 |
完成前滚翻动作过程中借外力完成站立姿势 |
滚翻动作过程中未能呈站立姿势 |
6 |
挺身跳 |
1分 |
— |
分腿、弯臂、手臂展开低于180度 |
分腿屈膝 |
— |
7 |
坐式 体前屈 |
1分 |
身体 晃动 |
完成动作过程中出现屈膝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10公分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20公分 |
8 |
地面俯撑转体180度成仰撑 |
1.5分 |
— |
完成动作过程分腿 |
完成动作过程中转体时身体不整体 |
完成动作中屁股碰地,支撑时间不足 |
甲组加分动作技术扣分标准 | ||||||
序号 |
难度 动作 |
甲组加分动作分值 |
0.1扣分 |
0.2扣分 |
0.3扣分 |
0.5扣分 |
1 |
分腿支撑2秒 |
1分 |
单手屈臂 |
双手屈臂 |
分腿支撑期间腿和臀水平面不低于小臂中段 |
臀部触地面 |
2 |
侧手翻 |
1分 |
双手同时撑地 |
侧手翻翻转过程不流畅 |
双手撑地,双脚落地不在一条平行线上 |
侧手翻未经倒立面 |
乙组动作技术扣分标准 | ||||||
序号 |
难度 动作 |
乙组动作分值 |
0.1扣分 |
0.2扣分 |
0.3扣分 |
0.5扣分 |
1 |
仰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45度 |
2 |
侧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 |
3 |
跪撑后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4 |
立卧撑连续2次 |
2分 |
— |
2次动作连接时身体未保持直立 |
俯撑时屈髋或塌腰 |
俯卧收腹站立时屈膝 |
5 |
坐式 勾绷脚 |
1分 |
勾绷脚尖不协调 |
上体不成90度,前后倾斜 |
— |
— |
6 |
坐式 体前屈2秒 |
1分 |
身体晃动 |
完成动作过程中出现屈膝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10公分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20公分 |
注: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过程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每次扣0.1分。
2.自编操艺术扣分标准
艺术扣分 |
分值 |
0.3扣分 |
0.5扣分 |
1.0扣分 |
成套创编 |
4分 |
编排单一 |
艺术性和表演性不够 |
主题不突出 |
场地空间运用 |
3分 |
团队协作少于3次,动作连接不流畅 |
移动路线单一空间利用分配不均衡 |
队形变化少于 4次 |
音乐、表现力 |
3分 |
动作完成不一致 |
表现力不足,动作与音乐节拍不相符 |
服装、主题与音乐不一致 |
3.徒手规定操技术扣分标准
序号 |
难度 动作 |
乙组动作分值 |
0.1扣分 |
0.2扣分 |
0.3扣分 |
0.5扣分 |
1 |
仰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45度 |
2 |
侧卧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 |
3 |
跪撑后踢左右腿各2次 |
2分 |
— |
完成动作过程中身体出现歪斜以及完成动作力度不够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130度 |
完成动作过程中踢腿高度低于90度 |
4 |
坐式 体前屈2秒 |
1分 |
身体 晃动 |
完成动作过程中出现屈膝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10公分 |
上体贴近腿部高于20公分 |
5 |
坐式 勾绷脚 |
1分 |
勾绷脚尖不协调 |
上体不成90度,前后倾斜 |
— |
— |
6 |
立卧撑连续2次 |
2分 |
— |
2次动作连接时身体未保持直立 |
俯撑时屈髋或塌腰 |
俯卧收腹站立时屈膝 |
注:完成以上规定动作过程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每次扣0.1分。
4.规定操艺术扣分标准
艺术扣分 |
分值 |
0.3扣分 |
0.5扣分 |
1.0扣分 |
成套创编 |
2分 |
编排单一 |
艺术性和表演性不够 |
— |
场地空间运用 |
4分 |
团队协作少于3次、动作连接不流畅 |
移动路线单一空间利用分配不均衡 |
队形变化少于 4次 |
音乐、表现力 |
4分 |
服装、主题与音乐不一致 |
表现力不足,动作与音乐节拍不相符 |
动作完成不一致 |
附件3
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艺术体操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四、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3日
活动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体育馆
五、活动项目和组别
(一)活动项目
1.个人规定项目
(1)圈操:一级圈18版、二级圈18版;二级圈02版。
(2)棒操:一级棒18版。
(3)纱巾、球:一级18版。
(4)绳操:二级绳18版。
(5)个人项目:一级铃鼓、二级徒手、三级球、四级圈、五级徒手、六级棒、七级带。
(6)个人自编徒手。
(7)个人自编器械。
2.集体规定项目
(1)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比赛八人规定徒手。
(2)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集体二级五人圈。
(3)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集体一级三球二绳。
(4)全国大众等级集体2人球。
(5)全国大众等级集体6—12人带。
(6)全国大众等级集体6—12人圈。
3.集体自编项目
(1)徒手自编6人至12人。
(2)器械自编6人至12人。
(二)活动组别
1.报名人数规定:每单位可报队数及运动员人数不限。
2.参赛年龄组别及年龄
(1)甲组: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2)乙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3)丙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4)丁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5)戊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6)已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六、参赛单位
川渝地区的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加办法
1.由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报名。
2.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3.集体项目可跨组别参赛(允许甲、乙组混合组队,丙、丁、戊组运动员混合组队),个人项目不能跨单位、跨组别参赛,不能兼项。
4.参加活动的队员须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本项目体育活动。
5.各参加活动队伍(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员)须购买活动期间(含往返交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6.各代表队伍主题应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富有创意,能充分展现各项目风格特点,禁止在音乐、服装、道具、标识、口号等方面出现反动、暴力、色情、种族歧视、宗教等内容。
7.规定动作:规定动作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8.个人自编动作成套时间:1分—1分15秒,自编动作不允许用规定动作参赛;集体自编成套时间:2分15秒—2分30秒。
9.服装:应符合项目的风格、特点以及相关要求。
八、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4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30%比例录取。
(二)最佳组织奖:以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最终总积分排名前20%的参赛单位获最佳组织奖。
(三)优秀指导奖:以参赛团队为评比单位,各组别一等奖的领队和教练员获得优秀指导奖。
(四)队员和教练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单位颁发牌匾。
九、活动安排
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十、报到
请各代表队提前到举办地报到(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每名队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及领队、教练员、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交通期间)等证明材料。
十一、规程咨询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15902886027。
十二、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全权负责参赛队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须加强队伍管理,遵守大会各项纪律,服从组委会安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期间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食宿、交通等组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加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须对队员、陪同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预防流感传染、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在活动期间若因各参赛领队疏于管理或参赛队员不服从领队、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伤害、伤亡事故,责任由各参赛队及本人负责。
十三、活动办法
(一)评分规则
1.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审定的《2022—2024艺术体操评分规则》;
2.集体项目人数不符合要求,每少(多)一人扣0.5分。
(二)赛制
比赛采取单项决赛制。
(三)比赛出场顺序
各参赛队伍出场顺序由组委会随机抽签决定。
(四)比赛场地尺寸
各项目比赛场地尺寸为13米x13米。
附件4
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趣味冰上嘉年华展示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成都市文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执行单位
四川加中体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五、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13日
活动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239号加中冰上运动中心
六、活动项目
(一)陆地冰球
(二)冬奥知识竞赛
(三)冰上体验
(四)冰上趣味运动会
七、参赛单位
川渝地区的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赛办法
(一)由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报名。
(二)报名人数规定: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队可报队员8人、领队1人,不接受个人报名。参加活动队伍总数不超过30支,报完即止。
(三)参赛年龄规定:2011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青少年(幼儿)均可报名。
(四)参加活动的队员须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本项目体育活动。
(五)各参加活动队伍(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员)须购买活动期间(含往返交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九、奖项设置
(一)大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大会设最佳组织奖。
(三)录取办法:以总积分高低排序,其中一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4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30%比例录取。最佳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获奖奖励:队员和领队颁发获奖证书;最佳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励牌匾。
十、活动安排
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十一、报到
请各代表队提前到举办地报到(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每名队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及领队、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交通期间)等证明材料。
十二、规程咨询
联系人:李小波,联系电话:18602807902。
十三、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全权负责参赛队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须加强队伍管理,遵守大会各项纪律,服从组委会安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期间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食宿、交通等组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加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须对队员、陪同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预防流感传染、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在活动期间若因各参赛领队疏于管理或参赛队员不服从领队、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伤害、伤亡事故,责任由各参赛队及本人负责。
十四、活动办法
(一)陆地冰球
学会陆地冰球基本动作及规则,可以初步开展陆地冰球比赛,活动内容如下:
1.介绍陆地冰球,讲解球杆握法与拨球技巧。
2.演示和讲解拨球、运球技术方法。
3.练习运控球,初步掌握控球技术。
4.进行陆地冰球交流比赛。
(二)冬奥会知识竞赛
1.活动内容: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队员对冬奥会知识的了解。进行冬奥知识问答竞赛,开展冬奥项目普及,让队员深刻了解冬奥知识,扩大知识储备。
2.活动规则
(1)根据报名组数进行抽签分组。
(2)分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决出胜者进入胜者组(3局2胜)。
(3)败者进入败者组(1局定胜负)。
(三)冰上体验
训练内容通过游戏的方式让队员掌握基本滑冰技术,教学内容如下:
1.冰上站立与基本滑行。
2.安全摔倒与站起。
3.基础滑行。
4.启动技术。
5.滑行转弯。
6.停止技术。
7.C字滑行。
8.交叉步。
9.陆地训练。
10.运动安全知识。
(四)冰上趣味运动会
1.花样滑冰表演。
2.冰球技能展示。
3.运动会主要内容。
(1)冰上躲避球淘汰赛:每队上场6人,在规定区域内进行躲避球游戏,随机抽签,2队一组,分别进行进攻和防守,进攻队将防守队全员淘汰后,角色互换,进攻组淘汰防守组用时少者胜,胜者进入下一轮。活动要求:参赛队员需穿戴防护用具,必须佩戴头盔。
(2)爬犁竞速赛:根据报名组数随机分组,每队上场4人,2人一组进行冰上竞速,分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决出胜者进入胜者组(3局2胜),败者进入败者组(1局定胜负)。
(3)真人冰壶赛:每队6人参加,2人为发球手,4人为冰壶扮演者,2队分别发球,最靠近中心点的队伍获胜。
附件5
2023年川渝青少年(幼儿)自行车趣味绿道骑行嘉年华活动方案及活动办法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8月12日
活动地点: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五、活动项目和组别
项目 |
组别 |
距离 |
小项 |
公路自行车(4 项) |
甲组 |
9.6KM(4圈) |
男子个人计时赛 |
7.2KM(3圈) |
女子个人计时赛 | ||
乙组 |
7.2KM(3圈) |
男子个人计时赛 | |
4.8KM(2圈) |
女子个人计时赛 | ||
团体 |
9.6KM(4圈) |
混合团体计时赛 | |
少儿自行车(6项) |
丙组 |
4.8KM(2圈) |
男子个人计时赛 |
女子个人计时赛 | |||
丁组 |
4.8KM(2圈) |
男子个人计时赛 | |
女子个人计时赛 | |||
戊组 |
2.4KM(1圈) |
男子个人计时赛 | |
女子个人计时赛 |
六、参赛单位
川渝地区的学校、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由四川各市(州)、重庆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报名。
(二)报名人数规定: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队可报队员4至10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不接受个人报名。活动总名额300人,报完即止。
(三)参赛年龄规定:
1.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4.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5.戊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四)参加活动的队员须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本项目体育活动。
(五)各参加活动队伍(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员)须购买活动期间(含往返交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六)团体赛各队需着统一服装。
八、奖项设置
(一)各类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大会设最佳组织奖。
(三)录取办法:各类别以总积分高低排序,其中一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4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3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照参加队伍总数的30%比例录取。最佳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获奖奖励:队员、教练员、领队颁发获奖证书;最佳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励牌匾。
九、活动安排
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十、报到
请各代表队提前到举办地报到(具体安排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须交验每名队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及领队、教练员、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交通期间)等证明材料。
十一、规程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981747623。
十二、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全权负责参赛队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须加强队伍管理,遵守大会各项纪律,服从组委会安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期间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食宿、交通等组织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参加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须对队员、陪同家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保护措施,有效预防流感传染、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与者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在活动期间若因各参赛领队疏于管理或参赛队员不服从领队、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伤害、伤亡事故,责任由各参赛队及本人负责。
十三、活动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参加活动时必须佩戴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所有车型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
(三)赛道:单圈赛道为2.4公里的铺装路面。
(四)竞赛办法
1.计时赛每名运动员间隔出发,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净时间排名。比赛中运动员之间不能互相配合,当一名运动员追上另一名运动员时,两人之间至少左右相隔2米的距离超越。
2.混合团体计时赛每队由4名运动员上道,最少一名女子乙组运动员。前1公里必须由女子乙组运动员领骑,每队第三名到达终点的运动员的时间为该队成绩,时间少者获胜。
(五)器材要求
1.公路自行车赛
参赛车型不限(公路、山地均可)禁止使用死飞(固齿)、折叠车、共享单车参赛;参赛车辆必须带有前后刹车系统。
2.少儿自行车
允许使用14寸及以上2轮无助力运动自行车,禁止使用死飞(固齿)、折叠车、共享单车参赛;参赛车辆必须带有前后刹车系统。
3.以上车辆比赛时脚架、货架、车筐等硬质配件需拆除。
(六)所有项目均采用电子计时。
(七)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赛前5分钟停止检录,检录不到者,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