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的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充分展示重庆体育博物馆内涵,增强博物馆文化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形象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组织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为活动主办方,具体负责组织征集活动的相关事务。参与者可通过主办方设立的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或关注“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官方微信(微信搜索“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及“重庆市体育局”官方微信(微信搜索“体育重庆”)了解活动详情并下载有关资料内容。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官网:http://www.cqdatianwan.com
重庆市体育局官网:http://tyj.cq.gov.cn
二、征集内容
重庆体育博物馆馆标设计,即“重庆体育博物馆”和“CHONGQINGSPORTSMUSEUM”。logo设计应包含代表重庆体育精神的元素,能体现体育的美学特征及文化内涵,logo设计应包含标识释义、标准图形、基础系统组合、标准色、标准字体及使用规范等。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日止。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机构、团队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设计要求
投稿人应保证其参与作品内容符合下述全部条件:
(一)参与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同时须阐明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及内涵注释等设计说明。
(二)参与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如有手绘稿件,请扫描后上传),提交作品均为电子稿件附件形式,PDF格式,颜色必须提供RGB和CMYK两种模式,作品尺寸设定为A4(297×210 mm),单个设计文件大小在30 MB以内。
(三)参与者应保留高精度设计原图(如AI、CDR、PSD格式等,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以便获奖后凭设计原图领取奖金。
(四)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稿中禁止出现任何可识别参与者身份的信息,违者作品视为无效。同时,本次活动不接受上门沟通。
(五)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若被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经济、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主题突出,简洁美观,构思精巧,体现重庆体育历史文化特色和重庆体育博物馆的品牌形象,简介鲜明、寓意贴切、辨识度高。
(七)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建筑装饰、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文创产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六、投稿要求
应征人除递交作品外,还须提交与应征作品相应的《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报名表》《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著作权确认书》(详见附件),由应征人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人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应征人为团体的,所有参与创作人员必须共同签署。
七、评审和奖励
(一)本次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评审由初评、终评和公示三个阶段组成:
初评阶段:2023年8月1日—15日,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选出10件logo设计作品。
终评阶段:最终评审的作品由专家组在初评设计入围作品中按得分高低取4件,最终评定logo设计采用奖与入围奖。评选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公布。
公示阶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奖项设置
重庆体育博物馆logo设计:
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3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三)特别说明
1.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以机构名义参加此次有奖征集活动的,获奖奖金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收;以团队名义参加此次有奖征集活动的,获奖奖金由授权代表签收;如果参与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获奖奖金由参与者的监护人签收。获奖者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涉及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2.本次征集不限制提交作品数量,同一作者取得两个奖项(如一等奖与二等奖),可同时获奖。
3.若参与作品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可以空缺(奖项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
八、其他事宜
(一)应征人应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二)征集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征集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重庆体育博物馆独家所有。博物馆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在此活动以外的任何渠道使用该应征作品及相关设计。
(三)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报送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63850611
投稿邮箱:1435560186@qq.com
电子邮件主题应标注“姓名+联系方式+重庆体育博物馆Logo设计作品”
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人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人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2023年5月29日
附件一
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征集报名表
应征单位名称 (或个人姓名) |
应征作品编号 主办方填写,如超过1项,分别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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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单位(或 个人)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及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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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单位营业 执照(或个人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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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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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作品 文件清单 |
1.设计logo方案件(含设计说明),发送邮件文件名分别为: 2.征集报名表____件,发送邮件文件名分别为: | ||
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征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1.承诺人自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以上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2.承诺人保证本次提交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承诺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诺人保证本次提交应征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 4.承诺人保证本次应征作品如入围获奖,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重庆体育博物馆所有。承诺人除本次征集公告中规定的相应荣誉和奖励之外,放弃其他任何权利的主张。 5.承诺人保证本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方及委托方受损害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6.本承诺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个人)签字: 承诺人(单位)盖章: 承诺人(个人)监护人(如需要)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二
重庆体育博物馆形象标志(logo)
著作权确认书
许可方(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被许可方(下称乙方):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4号
联系方式: 023-63850611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相关权利的有关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作品
1.1 作品信息
作品名称:
完成时间:
是否发表:是 / 否 (已发表作品无法参与)
发表时间:
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是 / 否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登记时间:
作品其他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 权利来源及依据
甲方权利来源方式为:
(1)原始取得(2)继承取得(3)受让取得(4)其他方式取得
第二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1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行使作品下述第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⑫ 项权利
①复制权;②发行权;③出租权;④展览权;⑤表演权;⑥放映权;⑦广播权;⑧信息网络传播权;⑨摄制权;⑩改编权;⑪翻译权;⑫汇编权。
2.2 乙方行使前款取得权利的具体形式(可以参考选用的使用形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在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上使用;出版发行音像制品;在飞机、列车、广场、楼宇等公共场所使用;在广播、电视、互联网上使用;广告宣传教材使用等)。
第三条 许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方式为: (1)
(1)专有使用权许可;
(2)非专有使用权许可。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使用其作品的地域范围为: (4) 全球
(1)中国(含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2)中国大陆
(3)其他国家或地区
(4)其他约定 全球
第五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作品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无截止期限 。
第六条 其他
6.1 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乙方取得的专有使用权,甲方保证未将乙方依本合同所取得之权利授予第三方。
6.2 甲方保证本许可不含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6.3 本书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甲方(章): 乙方(章):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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