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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体育教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1-10-28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结合《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1〕191号),为做好2021年度高级及以下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体育教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明确如下:

一、业绩条件材料

申报人员的业绩,须达到《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中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在提供《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材料外,还应上传以下内容:

(一)本职称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传至“进修或培训经历”部分。

(二)申报高、中级教练员的,在本执教方向内,根据业绩实际情况填报上传1个或多个业绩情况表至“工作业绩”部分,不可填报其他执教方向的申报表。相关对应关系如下表。

业绩情况表1: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申报中级教练,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的全国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申报高级教练,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世界、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

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或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的比赛成绩。

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人员输送后4年内,参加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比赛取得的成绩。

业绩情况表2:竞技体育方向的教练员,申报中级教练,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省级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申报高级教练,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全国以上最高水平比赛的成绩。

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训练1年以上的人员取得的比赛成绩。

业绩情况表3:仅限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业绩情况表4:仅限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报。

竞技体育、体能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情况表均须由省级训练竞赛部门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群众体育方向的教练员填写的业绩表格须由省级群众体育部门审核、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

二、破格申报

业绩特别突出的教练员,由两名本项目专家推荐,可不受学历和年限要求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

《破格申报推荐表》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破格评审成绩依据(所依据的成绩原则上不得重复破格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所在单位从本单位外聘请两名专家分别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破格申报推荐表。

破格推荐专家职务不低于申报人拟申报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推荐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重庆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cq.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业绩情况表1

2.业绩情况表2

3.业绩情况表3

4.业绩情况表4

5.破格申报推荐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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