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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0-07-06

7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率队赴潼南、铜梁,开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潼南区宝龙镇健身广场、潼南小学、接龙桥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金福坝湿地公园龙舟赛广场、大佛寺城市体育公园,铜梁区金龙小区、全民健身中心、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西郊绿道乡村振兴会客厅健身场所、石鱼小学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汇报。执法检查中,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工作人员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执法检查组成员针对检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轩指出,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全民健身工作。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抓好条例的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张轩强调,要重视“十四五”规划中全民健身事业内容,使全民健身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要保证中小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指导,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打下坚实基础。要建好、用好、管好现有体育设施,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要扩大优质体育赛事活动的覆盖面、群众参与率,结合文旅发展,使其成为城市的新名片。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运动、休闲、旅游、康养等业态良性互动发展,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为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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