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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市级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模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及属地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参赛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和《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市级赛事活动安全工作流程。现将《重庆市体育局市级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模版)》印发你们,请相关单位和组织赛事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5月18日


重庆市体育局

市级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模版)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及属地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参赛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和《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重庆市内举办的市级及以下赛事活动现场及属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基本情况

市级及以下体育赛事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比赛规则、赛事“熔断”机制、参赛队伍和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能职责等要素。其中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为必须设立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与预警

(一)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前向参赛各方告知“熔断”机制启动条件、程序、处置措施、法律后果等内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对赛事活动现场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提前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二)在举办赛事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登记备案。

(三)做好赛事活动前安全保卫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六)在大赛活动现场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赛事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处置领导小组是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领导小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处理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处置事宜,比赛和活动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及运动员自救,视具体情况分别向本级领导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二)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安全保卫总体方案、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比赛场馆、驻地安全保卫和交通、消防、突发事故处置等;选派公安人员维护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比赛期间相关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负责对比赛场地、代表队住地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协同综合协调处做好各类工作证件的审核、发放的管理;负责做好各级领导、嘉宾安全工作。

(三)医疗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比赛期间医疗救护、医疗保健、卫生监督、传染病控制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医疗救护人员,比赛期间在赛场安排一名值班医生;负责各项比赛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传染病控制工作;负责在比赛期间落实救护车一辆,指定一家医院为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

(四)食品卫生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工程工具、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经费等筹措、调集工作;解决受伤人员及家属等吃住行问题;负责比赛期间通讯、供水、比赛场馆供电保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天气预案

体育馆内因温度太高或室外因雷暴雨天气不适宜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经协商另外确定工作安排和继续比赛时间。

(二)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1.大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裁判员在比赛期间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比赛时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中暑等较重症状时,首先由值班医生到现场救护,必要时值班医生与绿色通道医院或120急救中心联系,并由领队和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比赛期间如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大会组织委员会的指挥,有序撤离。其撤离过程由现场安全保卫人员组织负责。

4.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大会组织委员会应立即决定暂时终止比赛,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救护工作,视具体情况分别向公安、交警、消防、急救中心、卫生防疫等部门紧急求援。

5.如果出现意外事故,大会安全保卫组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大会组委会、赛事承办属地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

六、应急救援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接到大赛活动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综合协调组报告。

(二)综合协调组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组长的指令,启动应急程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开展救援行动。

七、后期处置

(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相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附件:1.重庆市体育局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2.重庆市体育局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情况登记表;

      3.重庆市体育局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1

重庆市体育局

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庆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一、“熔断”机制启动条件

参与人数较多、人身危险性较高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体育赛事活动,遇有以下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之一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启动“熔断”机制: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五)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

二、“熔断”机制启动程序

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密切关注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有关灾害、事故信息,加强防范,及时启动“熔断”机制。

(一)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中出现符合“熔断”启动时机所列任一情形的,有关竞赛组织工作负责人或技术代表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启动“熔断”机制建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立即做出是否中止比赛的决定。

(二)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犹豫不决或拒不采纳启动“熔断”机制建议的,竞赛组织工作负责人或技术代表有权直接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地方体育部门应当立即做出是否中止比赛的决定。

(三)涉及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地方体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熔断”机制的建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当地人民政府做出中止比赛的决定后,应第一时间中止比赛。紧急情况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或地方体育部门应当即时启动“熔断”机制,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四)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地方体育部门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到有关体育赛事活动存在风险隐患的群众反映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展开研判,及时做出是否中止比赛的决定。

三、处置措施及法律后果

(一)启动“熔断”机制后,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地方体育部门应当根据体育赛事活动场地、规模、环境等特点和条件,适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和救助现场人员。出现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救援和救治,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并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衍生事件发生。要及时通过官方途径发布赛事活动动态信息,做好舆情引导。

(二)地方体育部门或人民政府已经决定中止比赛,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拒不执行、借故拖延的,体育部门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因“熔断”机制启动中断的比赛需复赛或取消比赛,须报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附件2

重庆体育局

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情况登记表

赛事名称


举办时间及地点

时  间

地  点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启动原因






处置结果






批准单位





备    注



附件3

重庆市体育局

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范本)


为确保……(比赛全称,可不加冠名)顺利举行,承办方应作出如下安全承诺:

一、本赛事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含报到和离会时间)在……举行。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主办方同意后,承办方可增加其它承办和协办单位,但不得转让承办权。

三、赛事组委会组成人员由主办和承办双方协商确定。赛事的筹备和实施工作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

四、按相关规定,本次赛事原则上不刻制组委会印章,如确需刻制,按程序办理。

五、按要求做好赛事承办工作,经费缺口由承办方负责筹集。

六、负责赛事安全工作,按要求组织赛事活动风险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

七、负责购买公众责任险,且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元。

八、负责赛事医疗救治工作,赛场必需配备心脏急救医生及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其他医疗救治资源根据赛事需要予以保障。

九、承办方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使用本次赛事的冠名权、广告经营权。发布广告须按《广告法》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广告发布等有关规定,承担并处理由承办方在广告和集资过程中引起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十、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使比赛不能进行,双方可另行协商时间组织赛事活动。

承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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