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权限有什么调整?
按总局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根据行政级别划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权限,我市原有市级和区县两级管理体系。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经逐级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虽然通过运行《重庆市运动技术等级网络审批系统》对达级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运动员足不出户也可办理等级,但从比赛结束到授予等级称号最长仍可达11个月。
《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根据总局新公布的《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要求,将原两个层级的管理调整为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一个层级统一管理,完成省级比赛的一、二、三级运动员等级的达级授予工作,缩短工作链条、加强集中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