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从制度上完善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机制,规范运动员等级管理工作,重庆市体育局根据体育总局印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际,对《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修订稿。现就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 《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等级称号实施“谁授予、谁负责”,各授予单位应当制定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体育总局备案后实施。为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等级称号授予,特制定《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 《实施细则》的修订过程
为做好《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我们深入总结近年来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经验,广泛听取了各项目竞赛和达级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审批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通过逐条对照新的管理办法,结合现行网络审批系统进行达级流程检验,并展开了即时授予工作的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部门规章修订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分别向全市体育行政系统、直属训练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共由到49个单位(个人)的反馈意见,其中42个单位无意见,7个单位(个人)对《实施细则》提出了意见建议,我们综合有关方面意见进行了完善。
按照行政法规性文件出台规范要求,我们将《实施细则》送达局办公室、宣传处,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对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和网络舆情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报告和意见,已经2024年第十一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5章16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按总局要求收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权限
按总局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根据行政级别划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权限,我市原有市级和区县两级管理体系。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经逐级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虽然通过运行《重庆市运动技术等级网络审批系统》对达级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运动员足不出户也可办理等级,但从比赛结束到授予等级称号最长仍可达11个月。
《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根据总局新公布的《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要求,将原两个层级的管理调整为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一个层级统一管理,完成省级比赛的一、二、三级运动员等级的达级授予工作,缩短工作链条、加强集中监管力度。
(二)结合实际创新落实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方式
原《实施细则》特别是全国比赛须提交纸质材料,逐级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授予过程最长可达11个月,为弄虚作假、权力寻租留出了时间和空间。结合新的《管理办法》要求,我们严格落实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流程和工作时限,同时,为提高比赛信息的准确性,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复核环节,进一步确保授予工作的准备性和时效性。
(三)公开透明,责任落实,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新《实施细则》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责任制。各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名单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人员变动后须及时更新名单)。市体育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局机关纪委组成督查小组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授予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授予工作公开、公正、高效,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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