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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07

《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重庆市体育局2020年第四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7月3日公布、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办法》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体育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强调“‘十四五’时期,要科学研判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

2021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体育科教、人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体育科技研发水平,加强国家队科技助力工作,推动高等体育院校改革与发展,强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体育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反兴奋剂工作机制,为体育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体育科研项目的管理对于确定体育科研方向和发展战略,预测体育发展趋势,部署重大项目和加强学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办法》的修订在不断健全科研制度,使我市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同时,也保护体育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而调动体育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办法》修订过程

《国家体育总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中要求要通过引导社会科技力量面向体育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体育科技创新,推动体育强国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也将加强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做为体育强市实施的重点任务。

本次管理办法修订,我处广泛征求了我市体育系统各单位、区县体育部门、市内高校、科研单位等意见,结合反馈意见的修改建议,我处根据最新的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借鉴总局、科技部、文旅部、教育部、市教委、卫健委以及江苏、广东等先进省市经验,再次对《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和修改,确保《办法》能够适应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真正促进体育科研水平提升。

三、《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办法》于2020年7月3日颁布执行,2014年5月27日颁发的《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办法》共9章59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与实施主体、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项、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等。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细化总则。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管理办法目的、依据、项目设立的目的、项目管理总要求和管理内容。

(二)增加章节。遵循“权责清晰”的原则,增加第二章项目管理与实施主体内容,进一步明确项目组织与实施的主体及各自权责。

(三)程序规范。完善规范项目管理全过程,对申报、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程序在相应章节条款中都进行了明确,增加科研诚信管理内容,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监督管理。

(四)增设项目类别。在项目设立类别上增加了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四类项目的研究周期、研究重点和考核要求,明确了设立委托项目的条件和管理要求。通过项目设立和考核激励创新和合作,引导更多专家学者和青年体育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应用研究、跟队科研,促使项目研究更好为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五)明晰过程管理。增加项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要求,按照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要求,下放项目研究调整权限,明确可自主调整的内容,对项目调整和终止的条件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六)调整经费、成果管理。根据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明确项目经费资助原则、标准、方式。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要求,下放经费预算调整权限。发挥项目杠杆作用,鼓励项目单位配套经费支持。成果管理方面增加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登记使用、发表均按照最新文件要求。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评奖创造条件。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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