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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高压电气设施 维保服务合同

甲方: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甲方)

乙方:重庆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电力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供用电设备和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以保证甲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甲方委托乙方对其10KV专用配电房的高压电气设备维护管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2

 

二、维保服务地点、范围及内容:

     1、维保服务地点: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维保服务范围

       1)、电源点“体育场”牛两9号杆,体育场开闭所611开关,代维设备:1#2#进线柜,联络柜1台,高压PT 1台,计量柜1台,出线柜2台,变压器2台高压回路。

  2)、电源点“体育馆”牛两线13号杆,中上线54号杆,代维设备:1#2#进线柜,高压PT,计量柜,出线柜2台,变压器2台高压回路。

2、正常每月巡视高压电气设备。

3、保障日常维修维护及消缺。

4、按规定对高压电气设备做预防性试验一次。

5、按规定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期校验一次。

6、按规定对盘表定期校验一次。

7、绝缘工具的定期试验。

8、按规定测试接地电阻测试一次。

9、甲方有重大活动时乙方必须派人到现场值班。(提前12天通知)

 

三、维保服务时限(本合同期限):

2017 9   15 日至2018  9  15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按规定需重新招标。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电力法》和政府、电力部门有关规定。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设备出厂资料(如:变压器开关屏柜的出厂报告及说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技术资料:

①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高压一次接线图,用红线勾画委托范围。

电气一、二次线图;

③电气设备一次的试、校验报告;

④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

(4)由甲方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工作时间和安全的工作条件。

 (5)甲方明确工作人员,负责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

     (6)由甲方审定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预算和三大措施,签定后由乙方实施。

     (7)凡更换设备本体费用由甲方承担,消耗性材料(如指示灯、螺丝等)年累计金额在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

(8)由甲方购买的设备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定,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凡违反,造成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凡因工作不慎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拟定工作计划,计划中的三大措施,包含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和特殊安全措施,由甲方审定签字后方可实施。

4)如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发生事故需要处理,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对事故处理提出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妥善处理。。

5)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时服务。

6)乙方在完成预试后十天内(除节、假日外)将报告送给甲方。

7)乙方应当安排符合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本合同维护工作,并负责其安排履行本合同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如该等工作人员在从事本合同维护工作中遭受的任何伤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乙方应当对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材料保密,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保密材料交还甲方(包括所有复印件、电子文件等)。

9)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就本合同项下设备现状及维护事宜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技术资料(如一、二次图等)和技术参数(如:变压器、开关、保护定值等)与实际不符造成的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按工作内容或本合同其他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义务,甲方有权自行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提供本合同维护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任何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补足。设备运行中,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如:外力破坏,运行不合理等)、小动物短路,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不按期向乙方付款,根据有关规定,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5‰计算滞纳金。

六、维保服务费用:

1、收取费用:(小写)44000.00元(大写):肆万肆千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一年服务费的50%,合同到期后付剩下的50%。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七、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乙方(盖章):重庆进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623301077

行:                                  行:兴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号:                                      号:346060100100190576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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