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
(项目编码:18C0841)
发包人: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重庆宝茵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植物摆放项目委托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养护及植物摆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植物摆放
养护及植物摆放地点: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养护面积:绿化养护面积约为37000㎡;定期清理整治面积约为13500㎡。
摆放区域:中心办公楼相关公共区域(具体见招标公告附件之“办公公共区域植物租摆方案”)
二、项目主要包含内容
1.中心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项目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绿化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对指定区域的杂草、枯死树木、裸露石头等垃圾在入场时进行一次清理,并在每个服务周期内(一年)清理整治两次。
2.办公及公共区域摆放绿色植物(具体数量,品名,摆放位置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办公公共区域植物租摆方案”)
三、养护及植物摆放期限
根据招投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的约定,本服务合同期为2年(2018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4日止,若在此次合同期内未出现本合同“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中所约定的情况发生,则在此次合同到期时续签第二年的合同。
四、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植物摆放费用
1.本合同总金额为: 349610元/年(大写:叁拾肆万玖仟陆佰壹拾元),每月29134.16元 。
注:此费用为包干价,包括肥料、农药、机械、人工、办公经费、服装、规费、管理费、税金、人员社保、维护造成的一切费用。
2.付款条件、时间及方式:由甲方每月根据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情况以及乙方养护工作记录,对照绿化养护计划和《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园林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若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合格,全额支付服务费用,若月考核总分值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每低于合格基准分(85分)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2%。养护及植物摆放费用由乙方于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3.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需按招投标约定将履约保证金34961(大写:叁万肆仟玖陆壹拾元)交到甲方账户。
五、人员、机械设备配置要求
1、必须配备1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护工人10名。要求所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助理工程师或园林绿化类中级技工及以上资格)。女性工人年龄不超过50岁(不含50)男性工人年龄不超过59岁(不含59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人员照片、联系电话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1月-5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机械设备配置要求:配置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剪草机、油锯、打药车、高枝剪、喷雾器、绿篱机、酒水车、高空作业车等机械设备.
六、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绿化养护和植物摆放计划,以后于每月26-29日向采购人提交下月绿化养护计划,绿化养护计划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应做好每天的养护工作记录,每月提交养护工作记录
2、养护工人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同时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等特性,对工作时间作如下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量解决):
一般工作时间为(7:30—11:30 13:30—17:30)
旱季工作时间为(6:00—9:00 20:00—23:00)
3、养护期限内,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的全部园林绿化和设施完好率为99%,名贵苗木完好率为100%。公共区域摆放的植物必须按照植物生长特性进行养护,达到生长正常,保持常青,且无死、坏现象发生(长势不好、虫害、枯萎死亡的植物及时更换)。
4、绿化养护工作及植物摆放要求、考核评分办法:
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渝园林发2010(169)号文件执行及并结合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见《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园林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评分标准》。
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园林绿化养护及植物摆放
评分标准
绿化管护养护及植物摆放评分标准 | |||
类型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
绿
化
养
护(55分) |
5分 |
浇水灌溉: 1.植物浇灌及时,不出现明显旱情。 2.灌溉系统完好,出现故障24小时内修复。 3.植物冲洗及时,积尘不超过2mm。 |
1.植物出现明显旱情,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5分。 2.灌溉系统出现故障,24小时内未及时修复的,一处扣1分。 3.植物冲洗不及时,造成植物积灰尘超过2mm的,一次扣0.5分。 |
5分 |
1.乔木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8%,单株受害率不超过8%。 2.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地被、花丛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8%。 3.草坪每百平方米有害生物危害率不超过10%。 |
超过规定控制指标,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5分。 | |
5分 |
药害、肥害: 药物防治和施肥措施得当,无明显药害和肥害。 |
植物出现明显药害、肥害,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2分。 | |
5分 |
养护单位应采取措施,在夏季伏旱和冬季低温天气到前,做好植物保护准备,避免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而死亡。 |
因养护单位养护措施不到位,造成植物因高温干旱、冬季低温死亡或生长势明显下降的,根据植物受害程度每株扣0.2-0.5分。 | |
10分 |
1.乔木修剪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疏密得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行道树的树冠、冠幅、分枝点高度及树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 3.死亡树木应及时清除,适宜栽植季节补栽工作应在48小进内完成,不适宜栽植的季节应在下一适宜栽季节进行补栽,但应在24小时内清除死亡树木,保证绿地内无死株。 4.树干无蘖芽滋生、无寄生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无杂草。 5.乔木枝叶不遮挡监控器等市政安全设施,乔木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符合要求。 6.开花乔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 |
1.乔木修剪凌乱,内膛有枯死老枝的,每株扣0.1分。 2.行道树修剪不整齐,树冠、分枝点、下边缘线明显不一致的,每株扣1分。 3.死树清理、补栽不及时的,每株扣0.5分。 4.树干有蘖芽滋生、有寄性藤本植物,树池内有杂草的,每株扣0.5分。 5.出现遮挡情况或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垂直距离不达标的情况,每处扣1分。 6.开花乔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1分。 | |
10分 |
灌木(含花灌木、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藤本植物): 1.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新梢超过8厘米应及时修剪。花灌木应植物生物特性进行修剪。球形植物修剪应保持重心。 2.花灌木适时开花、着花率高,不出现落花落蕾现象。 3.色块植物、绿篱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亮角、不露捆扎物。 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清晰、线条整齐流畅、层次明确。 5.各类灌木、藤本植物无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 |
1.未按要求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1分。 2.花灌木着花率低,落花落蕾严重的,每株扣0.1分。 3.色块植物、绿篱出现缺株断行的,每平方米或每米扣0.1分。每处亮角扣0.1分。 4.色块灌木、造型灌木、绿篱修剪轮廓模糊、线条曲折断裂、无法体现设计层次的,平方米或每米扣0.1分,扣完止。 5.发现徒长枝、病虫枝、老化枝及枯死枝的,每株扣0.1分。 | |
5分 |
草坪及地被植: 1.草坪及地被植物的覆盖率在95%以上,无空秃。 2.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杂草控制在5%以下,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3.草坪及地被植物的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 4.结缕草坪留茬高度保持在6-8 cm,其它地被植物按照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翻种。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 |
1.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低于95%,每平方米扣1分;有1m2以上空秃的每处扣1分。 2.草坪及地被植物杂草率超过5%的,每平方米扣1分。发现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草坪及地被植物有害生物受害率超过10%的,每平方米扣1分。 4.草坪及地被植物修剪不及时的,每平方米扣1分;修剪不平台、边角未修剪的,每处扣1分。 | |
5分 |
绿地垃圾: 1.绿化垃圾不乱堆、乱放。 2.绿地中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绿色垃圾日产日清。 3.各类植物冠下或隐蔽面无石块、土块、生活垃圾。 4.严禁在绿地内焚烧垃圾 |
1.绿化垃圾乱堆、乱放在道路上,每处扣1分。 2.绿地中清理的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 3.各类植物冠下、隐蔽面发现石块、土块、生活垃圾等的,每处扣1分。 4.在绿地内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分。 | |
5分 |
补栽、应急抢险恢复: 1.绿地中出现人、车损毁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应在24小时内清理,并在48小时内修复灌木和地被植物。乔木在宜栽植季节应在48小时内补栽,不宜栽植季节应向甲方汇报,并在下一宜栽植季节进行补栽。损毁面积大于10m2或涉及大树损毁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到来前,应对乔木采取保护措施;对强对流天气造成的树木倾倒应在24小时扶正,并采取措施加强养护。 3.对外界占绿情况应在24小时内向相关甲方汇报。 |
1.绿地毁损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补栽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损毁面积大于10m2或涉及大树损毁而未及时向甲方汇报的,每次扣2分。 2.在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前未采取措施,造成植物倾倒的,每株扣0.1分;倾倒后未及时扶正的,每株扣0.5分。 3.外界占绿未及时向甲方汇报的,每次扣2分。 | |
安 全 管 理
|
5分
|
1.养护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定,确保安全生产。 2.养护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在道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员工必须着反光衣。 |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5分。 2.发现不按规范危险作业的现象,每次扣1分。 |
其 他 事 项 |
5分 |
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及时完成。 2.对甲方安排的临时任务应积配合、不推诿、不找借口。 |
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整改不到位每处扣5分。 2.对甲方临时安排的任务推诿、不配合的,每次扣5分。 |
租摆 |
25分 |
植物租摆:公共区域的租摆的植物必须每周至少养护一次;养护时工人统一着装;不得大声喧哗,办公桌上文件不得随意挪动,以免产生不必要误会;摆放的植物要摆放在陶瓷花盆内,浇水适量,不得溢出,溢出的水造成人员摔倒,由乙方承担责任;修剪留下的枯枝树叶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丢弃于过道垃圾桶;出现长势不好、虫害、枯萎死亡的植物48小时内及时更换 |
1.公共区域的租摆的植物每周至少养护一次,否则每次扣2分;不统一着装,每次扣0.5分。 2.发现随意乱动桌上文件资料,不按时还原的,每次扣2分。 3.养护浇水溢出造成人员摔倒的,每次扣2分。 4.出现枯死、虫害时,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更换的,每次扣2分 5.修剪的垃圾不及时清运或丢弃于过道垃圾桶,每次扣2分 |
人员配置 |
10分 |
必须配备1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护工人10名。要求所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技工及以上资格。 |
每发现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植物摆放的监督、管理,对乙方工作计划、管护质量等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实施考核并打分。
2、甲方提供保证养护工作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并提供存放工具的场所。
3、甲方根据考核评分办法的考评结果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养护及植物摆放费用。
(二)乙方责任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2、养护期限内,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监管,规范操作器械和操作程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成活率100%。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15天内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绿化养护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材料,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油料、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同时加强对工具、农药、油料、除草剂的保管、使用,不得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若因乙方保管、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因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多风季节须采取木头或钢管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材料费由甲方认同后另行支付)。
6、绿带内有给水系统的,乙方必须保证给水系统完好。
7、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8、乙方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和停止养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担。
9、必须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完善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10、乙方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从业人员有较强的服务、责任、保密意识以及稳定性,所有员工均不得从事为甲方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11、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的存放工具的场所处张贴涉及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解除合同条件
乙方如在第一年合同周期内有两次考核成绩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有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九、附则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附件:
①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② 竞标报价函及承诺书
③ 绿化养护计划书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工行大学城支行
账号:3100025909100009480
电话:023—61211799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北一路36号
乙方(公章):重庆宝茵园林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北部高新园支行
账号:5000104100050207561
电话:023-6730881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枫路1号3幢2单元13-2
日期:2018年7月25日
日期: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