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乙 方:重庆凯南教学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及条款: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金陵标枪检测仪 |
BJC-1 |
套 |
1 |
20000 |
20000 |
合计大写:贰万元整 |
20000 |
二、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安全责任
1、交货时间、地点: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天内必须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乙方负责安全送至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甲乙双方本项目相关人员当场清点货物并签字验收确认。
3、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签字验收货物合格之日止,乙方在运输、供货、安装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结算方式:产品自甲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可拒绝收货,且乙方负责免费调换产品至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标准为止,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项目所提供产品免费质保期限为1年。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安装、验收未通过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至甲方验收货物合格为止。
五、其它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招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乙方:重庆凯南教学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牟萍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陈秋玲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023-6882588
税务识别号:125 00000 745 322 928 L 开 户 行:交通银行九龙坡支行
账号:5001 1303 2018 0009 4404 4
签约时间 : 签约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