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经济运行情况专项抽查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单位名称:重庆市体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经济运行情况专项抽查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对市奥体中心、市棋院、市射击校、市足管中心4个单位2016-2019年未达到限额标准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项目、未在市发改委立项的基建维修项目、2019年非财政拨款资金的全口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大问题应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规范使用局系统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库的通知》(渝体〔2019〕102号)入围市体育局系统经济财务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库。
五、投标须知
(一)审计范围:
1. 2016-2019年未达到限额标准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项目、未在市发改委立项的基建维修项目情况;
2. 2019年非财政拨款资金的全口径收支情况。
(二)检查内容:
未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情况
1.2016年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是否按照《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体【2013】53号)要求执行。
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工作需要和合理合法原则向市体育局提交采购申请;
(2)是否向市财政局申报经主管局同意的采购计划;
(3)是否按照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标书编制是否合理、采购方式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进行合同登记;
(5)采购资金的支付以及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采购项目的资料(包括申请表、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是否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2.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是否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6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9〕2号)、《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渝体〔2017〕123号)要求执行。
主要包括:
(1)前期策划:是否编制采购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并经采购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同意实施项目(附会议纪要),或采购经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同意(附签批手续)后实施项目;
(2)论证评审:是否组织专家论证、价格审核等评审工作,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形成该项目行政决策会议纪要;是否填写“市体育局系统专项投入项目基础信息表”存入本单位项目档案;
(3)属于政府采购的:
①是否按照工作需要和合理合法原则向市体育局提交采购申请;
②是否向市财政局申报经主管局同意的采购计划;
③是否按照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标书编制是否合理、采购方式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④是否填报采购公示登记表,在市体育局官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进行结果公示和合同公示(属于协议供货直接采购的可在局官网发布采购需求、成交结果和合同)
(4)属于单位自行采购的:
①是否在局官网发布采购文件、成交结果和合同等采购信息,公示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②在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直接采购的,项目合同是否报市体育局备案。
(5)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属于政府采购的是否按要求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进行合同登记;
(6)是否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审计及档案管理,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资料之间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7)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未在市发改委立项的基建维修项目情况
1.2016年各单位基建维修是否按照《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渝体〔2015〕265号)要求执行。
主要包括:
(1)是否履行基建维修项目报批制度:
①对需要进行基建维修的项目是否会议研究形成会议纪要;
②需要局审批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报市体育局审批,审批材料包含包括拟实施的项目名称、单位论证报告(专业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维修内容的规模、投资概预算、资金来源和工期等方面内容。
③是否向市财政局申报经主管局同意的采购计划;
(2)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完成归档工作:
同2016年政府采购检查内容。
2.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各单位基建维修是否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6〕6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19〕2号)、《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局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渝体〔2017〕122号)、《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新要求的通知》(渝体〔2018〕69号)要求执行。
(1)前期策划、价格评审、实施采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资料存档同2017年至2019年政府采购检查内容;
(2)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
(3)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工程项目成果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转固上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019年自有资金收支情况
1.自有收入的来源构成,确定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及完整性,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等情况;
2.来源中涉及到定价的,确认定价的过程和原则以及自有收入的确认决策等程序,是否存在自行定价的情况;
3.对涉及自有收入的合同协议,核实合同签订的程序和依据;
4.自有收入的开支情况,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国家财经制度。
5.有无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以及聘用人员支出的经费来源是否合规。
6.是否存在应交未交各种税金及附加。
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招标限价为人民币13.28万元(该限价为包干价)。
(四)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六、确定中标的方式
本项目的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方案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具体的比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七、比选内容
比选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公司资质及业绩(20分)
财务审计资质及2019年业绩情况(附资质证书及合同附件,业绩为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项资金审计)。
(二)拟派驻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从业年限及工作业绩(30分)
主要包括项目组总负责人、分项目组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并作相关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的承诺说明(附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和承诺说明)。
(三)拟开展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质量控制方案(40分)
包含项目完成时限、质量管理、风险控制措施等(附方案)。
(四)服务报价(10分)
审计服务费。此次报价原则上应遵循我局入库单位投标时承诺的收费标准。所报价格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含本项目服务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八、其他要求
(一)针对比选内容准备比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鲜章并密封。
(二)对于资质、业绩和执业资格等应附相应佐证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8月7日9:00——2020年8月11日18:00(北京时间),如时间有变以补遗通知为准;地点:市体育局211办公室。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体育局计财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莫莉 联系电话:616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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