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办发〔2023〕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构建我市竞技体育科学发展体系,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动竞技体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完善竞技体育发展体系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高质量推进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进一步压实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属地责任,强化全市各级体育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竞技体育发展“全市一盘棋”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破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整合多方资源,在人才引进、投入方式、管理模式、项目布局等方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积极备战强队伍。以备战奥运会、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为核心,统筹推进竞技体育备战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有效带动各类体育项目发展。
——坚持人才科技作支撑。加大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集聚一批竞技体育人才并持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体育竞技人才队伍素质。紧跟当代竞技体育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科技对竞技体育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前,奥运会、全运会备战体系不断优化,完成备战项目增项和扩项;力争在国际国内体育大赛上取得佳绩,组团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并保牌争金,巴黎奥运会夺得奖牌,第十五届全运会成绩再创新高;持续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品牌赛事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对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到2029年前,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具活力;奥运会、全运会备战运动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重点运动项目形成较好的人才厚度,输送国家队运动员数量持续增加;国际国内体育大赛成绩不断提高,2026年冬奥会取得录取名次,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夺得金牌,洛杉矶奥运会参赛人数增加、运动成绩持续提高,第十六届全运会成绩进入全国中游;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数量增加、影响力持续增强,积极申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竞技体育对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知名度等方面的综合价值更加凸显。
——到2035年前,重点体育项目形成集体优势,基础体育项目进一步巩固,“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水平明显提升,并在奥运会、全运会、全国冬季运动会等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中创造佳绩,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形成高水平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及自创品牌体育赛事聚集地,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为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四、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优化运动项目布局。巩固和发展重点运动项目,挖掘和培育潜优势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基础运动项目,支持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道路,推动夏季运动项目和冬季运动项目协调发展,促进运动项目科学布局。对标我国传统优势运动项目,强化我市运动项目核心竞争力,突出“奥运争光”目标。对标奥运会、全运会比赛项目设置,合理有序推进增扩项工作,打造与直辖市地位相匹配的运动项目,合理扩大运动员规模。积极发展冬季运动项目,探索具有南方特色的建队路径,加大与冬季运动项目发达地区合作共建运动队力度,以点带面实现突破和提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
(二)完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对接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现有运动项目管理模式,推动运动项目中心制管理。持续加大体育协会改革力度。借鉴国家及有关省(区、市)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发展竞技体育的成功经验,坚持“开放办体育”,持续加大多元化备战体系建设力度,鼓励区县、体育单项协会、有条件的高校和社会体育俱乐部共建高水平运动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建设体育职业学院。推动重庆体育职业学院建设,着力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适应体育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实现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与竞技体育训练备战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力争把重庆体育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体育职业院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充分发挥赛事功能。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重庆特色,大力打造品牌体育赛事,不断提升体育赛事品质和影响力。调动各方资源,进一步提高区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办赛积极性,举办更多高水平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抓手、总牵引,在体育赛事创办、举办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争取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落户川渝地区。进一步发挥重庆市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竞赛杠杆作用,调动区县参赛积极性,助力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推动市运会更好地为全运会、奥运会备战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
(五)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零出现”“零容忍”目标要求,常态化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严格实施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高标准落实“三品”(食品、药品、营养品)防控措施,加大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五、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六)优化备战方式。坚持“三从一大”(训练过程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训练)科学训练原则,全面借鉴国内优秀体育训练成果和国际先进体育训练经验,积极开展体育训练理念、方法、技术创新,强化体能训练,提升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创新运动员选拔培养方式,科学开展各运动项目间跨界跨项跨季选材,提升竞技体育选材育才成功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七)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竞技体育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柔性引进、自主培养等方式,吸引和凝聚更多优秀竞技体育人才来渝干事创业,助推我市竞技体育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八)加强复合型团队建设。深入推进复合型团队一体化建设,重点运动项目实现“一项目一团队”的人员配备,其他运动项目实现团队资源共享。建立多级教练员培养体系,加强包括教练员在内的竞技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突出大赛成绩和高水平运动员输送导向,加强教练员竞聘管理和目标考核,提高执教水平。加强体育训练管理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高水平裁判员培养,支持裁判员参与国际国内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执裁工作。推动竞技体育各类人才参与国家奥运备战和全国体育协会管理,不断增强话语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九)加强尖子运动员培养。积极向国家队输送高水平运动员,选派重点运动员赴体育发达省(区、市)或国外深造。积极争取与国家队共建合作,加大与其他省(区、市)联合培养运动员力度,不断增强队伍实力。对重点运动员按“冠军模型”标准和“一人一策”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和个性化保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十)提升科技助力水平。加强与高校、医院、科研单位、体育科技公司合作,坚持合作引智。着眼训练参赛关键技术攻关,组建跨专业、跨学科体育训练科研团队,搭建科技助力保障平台,实现运动队科学训练、科研攻关合作共赢。建立体能训练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着力补齐体能训练和伤病康复短板。(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推动职业体育发展。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有机结合的发展方式,鼓励条件成熟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发展道路。建立健全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制定职业体育促进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发展的积极性,保护职业体育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职业体育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六、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十二)加强市、区县体校建设。按照《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有关标准建强市级体校,科学设置运动项目,组建教练员团队,提升科学训练、选材水平,为市级运动队输送更多的优秀后备人才。办好区县体校,有条件的区县要恢复体校建制。建立健全区县体校训练督导评估机制。支持市、区县体校与中小学校、社会力量共建,健全多元化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十三)厚植后备人才培养基础。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兼任体育教师的渠道,设立学校教练员岗位,提升学校体育老师、教练员业务水平。教育、体育部门建立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动态评估机制,支持中学阶段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建立健全由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组成的“一条龙”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保障相同运动项目体育人才对口升学。建立教育系统体育专项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体育投入占比。推动市、区县共建二、三线运动队,提升体育后备人才质量。(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
(十四)优化学生(青少年)竞赛体系。建立市、区县、学校三级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和有利于梯队衔接、人才选拔的竞赛机制。体育、教育部门整合U系列比赛、学校比赛等赛事资源,联合制定竞赛计划,共同主办学生(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生运动员注册参赛认证制度。(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委)
七、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建立完善竞技体育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对竞技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十六)提升训练竞赛场馆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级训练基地标准,对标承办综合性运动会需要,坚持平战结合原则,新建一批体育训练竞赛场馆。加快推进现有体育训练基地和体育场馆提档升级,推动体育场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体育训练基地的软硬件水平和保障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满足国家队转训需要。支持异地建设体育训练基地。统筹全市体育场馆建设,优化市级、区县、学校体育训练竞赛场馆设施,提升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和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十七)加大保障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竞技体育发展。各区县加大竞技体育专项资金投入,保障青少年体育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竞技体育。鼓励社会资本成立体育事业发展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十八)调整完善激励措施。完善运动员激励政策,优化体育训练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完善体育比赛奖励机制,将有关考核奖励向体育训练一线人员倾斜。体育训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向教练员倾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十九)健全运动员综合保障政策。鼓励在渝高校招收我市优秀运动员。完善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畅通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录用为教练员、学校专兼职体育教师等退役安置渠道;加大退役运动员转岗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强化转岗就业培训,动态调整退役运动员基础安置费标准,鼓励优秀运动员退役后自主择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十)建立健全竞技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动态调整竞技体育考核评价指标,促进我市竞技体育良性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政府督查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