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7年11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0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2006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7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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