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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情况通报(第一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626号)要求,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前阶段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  市级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9年1月8日,印发《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实施方案》(渝体〔2019〕15号),成立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2019年2月13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立信(重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市级第三方统计调查咨询服务机构。

(三)2019年2月19日-20日,组织召开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

(四)2019年2月26日-28日,在九龙坡区开展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试点工作。

(五)2019年3月4日,下发《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渝体〔2019〕108号)。

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体育总局、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九龙坡区作为试点地区,进行体育场地现场调查和软件试点。2019年2月26日-28日,重点选取九龙坡区渝高中学、二郎街道迎宾社区、华岩攀岩公园、万象城滑冰场等具有代表性的场地类型、场地单位作为试点调查样本,其中涵盖冰雪场地、足球场地、室外体育场地、室内体育场地、健身体育场地、户外体育场地等6个场地类型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员按照标准工作流程完成采集、上报、审核等相关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试点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以九龙坡区为试点区域》的报告,报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后,将涉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手机APP、电脑端操作系统软件功能的有关问题逐一完善,对涉及统计制度有关的问题进行逐一明确和解答。此次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全市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软件操作系统的功能应用与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三、各区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3月10日,全市有39个区县已召开辖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会,开展工作迅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合川、永川、綦江、荣昌、梁平、石柱、酉阳、彭水、万盛经开区等区县成立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由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二是迅速动员,精心部署。黔江、涪陵、渝中、江北、渝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荣昌、武隆、垫江、酉阳、彭水、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在2月28日前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会召开,并进行动员部署。三是联合建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万州、黔江、大渡口、九龙坡、武隆、云阳等区县体育局(文旅委)牵头协调工作,联合当地教委、统计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质保量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四、统计调查工作重点答疑

(一)学校的非标运动场无环形跑道,无塑胶等场地是否纳入统计;环形跑道不足200米是否统计

对于学校内可以开展广播体操的操场,按通过划线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的(不一定是塑胶),可以通过小运动场填报,按照中小学设计规范,至少占地得是5800平米(0.58公顷)。环形跑道不足200米的,跑道和场地面积相差不多的,可以统计,但不建议统计几百平米的院坝。

(二)幼儿园和小区内铺设的塑胶场地,无任何体育活动锻炼的器械,是否纳入统计

对于幼儿园和校区内铺设的无任何体育活动锻炼的塑胶场地不纳入统计范畴,对于塑胶场地上有游乐设施而非体育锻炼健身设施的场地也应不予以统计。

(三)城市马路边专门铺设沥青画有明显自行车标示的,但是用于公共交通出行的自行车道应该要纳入自行车骑行道

用于公共交通出行的自行车道,不纳入统计范畴。自行车骑行道主要是指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地,供人们进行休闲、游憩、健身使用的,带有明显标识的(如骑行方式介绍、起止线、距离刻度线)专用道路系统。

(四)关于建筑面积的问题

建筑面积是指室内体育场地的建筑面积或室外体育场地附属设施及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有建筑物才可能存在建筑面积,无建筑物的室外场地建筑面积填0,多有多层空间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包括用于场地锻炼服务的多层建筑面积(如带有地下停车库的篮球馆的建筑面积除了篮球场该层的建筑面积还应该包含专用车库层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外墙外沿进行测量,不包括室外绿化带面积,但因实际操作很难实现,可以简单测量进行估算,而有产权证的或图纸的应以标注数据为准。

(五)关于场地数量的问题

室外场地按“片”计算,室内场地按“空间”计算,例如室外的连片篮球场以具体的篮球场片数为准,乒乓球场以具体的乒乓球台为准(注意是固定乒乓球台且有足够空间开展乒乓球运动),但对于同一位置的全民健身路径场地数量填一片,不能以健身器材的数量作为场地数量,室内的同一空间内的连片场地只能算一个场地数量。

(六)关于场地面积计算的问题

参照《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调查表和指标填报培训手册》P58页第15)项填报说明:对于无法确定缓冲区范围的体育场地可从场地边(端)线或器械最外端向外延伸2米作为缓冲区,计算场地面积。

五、下一步工作推进明确事项

(一)   关于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统计任务划分问题

1.万盛经开区与綦江区使用同一账号进行统计调查工作,待数据收集汇总完成后,市级第三方统计调查机构负责将两个区数据进行分离提取,两个区分别对各自上报的数据负责。

2.依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3号)规定,两江新区负责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八个街道的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对该部分数据负责。其余两江新区街道由渝北区、江北区、北碚区按照各自行政划分负责统计调查任务,并对该部分数据负责。

(二)   关于第三方统计调查咨询机构问题

1.各区县开展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是否聘请第三方统计调查咨询机构由区县自行决定。

2.市级第三方统计调查咨询机构立信(重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仅负责区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的指导监督,不参与区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第三方服务的招投标活动,不向区县收取任何费用。

3.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等政府部门、市体育场地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信(重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中介均未推荐或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区县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招投标活动,谨防假冒。

(三)   关于统计调查工作周报制度

各区县每周一上午12时前将统计调查工作周报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cqtyjjcc@163.com,签字的纸质件发送至传真 61665144。此项工作区县体育部门可自行填报或委托市级第三方调查指导员填报,但需体育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四)关于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名称规范问题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 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8〕626号)精神,本次调查名称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各单位在行文、宣传等过程中注意不要使用 “场地普查” “第七次体育场地普查”等名称。

重庆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体育局代章)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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