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委员:
您提出的《怎样提升广场舞的锻炼价值,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持续发展》(第0922号)提案收悉,经与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广场舞因音乐欢快,动作简单易学,运动量适中,健身效果好,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已成为全民最为普及的健身活动之一,切实丰富了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每年我市由市体育局主办的有“重庆市广场健身操舞大赛”、市文化旅游委主办的有“欢跃四季舞动巴渝”等文体活动品牌。
二、关于 “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广场健身操舞的技术等级标准”建议。广场操舞属于表演类项目,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正式体育项目,总局有关项目中心也未发布此类技术等级标准。值得期待的是,今年在陕西省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广场舞列入群众赛事活动的展演项目,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呼吁体育总局出台相关标准,待条件成熟,将根据情况制定我市的广场健身操舞技术等级标准。
三、关于“由市体育局牵头每年举办重庆市广场健身操舞大赛的建议”。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在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落实文件精神,丰富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求,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支持举办的“起舞中国”2021全国广场舞社区展演系列活动将于3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十四届全运会广场舞项目设置街道(社区)组、农村乡镇组、企事业单位组;我们和市文化旅游委也将继续举办全市性广场舞大赛和全性市广场舞展演活动。这些比赛和活动旨在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全覆盖格局,下沉到基层、深入到社区,以经常锻炼的居民为基础人群,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舞为主推项目,引领示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影响覆盖全国广场舞全民健身群体上亿人次。
四、关于“组织街道和社区参与技术等级标准培训等建议”。广场舞在我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我们鼓励将广场舞项目纳入社区、乡镇文体骨干、文体积极分子的技能培训,以点带面,逐步带领大众提高广场舞技能水平,同时,通过正确引导大众文明健身,从而减少广场舞扰民问题,树立广场舞良好社会形象。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