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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9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摘要)

王雁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的建议》(第097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肯定了我局在社区健身设施配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部分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存在破损,导致社区居民无法正常使用,以及失修器材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等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促进我市室外健身器材的配建和管理工作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推进重庆体育“1+5+1”行动计划实施,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创建体育强市步伐,不断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社区室外健身器材概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参加社区体育活动成为他们最主要的健身方式。故建设好的社区体育设施势在必行,也是为建设体育强国和全民健康服务。社区健身设施中最普遍的是室外健身器材。自1997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全国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其中大部分建设在城市社区。我市也一直重视室外健身器材的配建工作,多年来,社区室外健身器材配建深受市民喜爱,为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健身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经了解,我市社区室外健身器材配置主要有3种渠道: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体育系统)援建的;二是福利彩票援建及其他渠道建设。三是其他渠道建设包括单位自建和开发商购置。

二、体育系统援建的社区室外健身器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我市各区县经济发展不平衡、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以及开放性公共体育设施因分布在各个社区,而存在点多面广等原因,导致室外健身器材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着某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二是各级相关部门关于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和管理责任不清。三是使用部门对全民健身路径管理监督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针对以上所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逐步改善:1、依法治体,明确全民健身设施管理责任。《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已于2019年正式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了确定:(一)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国家机关内部的体育设施,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明确或者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二)社会力量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部的体育设施,由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三)捐赠的全民健身设施,由受捐赠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居民住宅区的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确定。2、增加专项资金的投入,保障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和维护资金。3、将全民健身路径设施纳入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构建群众监督平台。


重庆市体育局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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