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群众性冬泳活动的建议》(第1243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城管局、市海事局、市交通局、渝中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冬泳健身运动予以统筹管理
(一)积极谋划,提升户外运动供给水平。为对标对表落实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 ”,着力打造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加快创建体育强市,让重庆动起来、让全民动起来。重庆市体育局制定了《打造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行动计划》,按照依托山系、水系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差异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一批带动性强、辐射范围广的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户外运动基地。目前,全市将常年性开展国家游泳锻炼等级达标活动、鼓励条件成熟的公开水域进行游泳比赛等,力求满足广大群众游泳健身需要。
(二)切实调查,了解渝中区冬泳设施情况。对于千厮门立交下二码头岸边的空置房修建简易的更衣间和安全设备存放点,经渝中区政府核实,该房屋是多年前建设嘉滨路时施工单位修建的临时工程指挥部办公用房(无合法权证、未列入规划范围),长期闲置,属临时用房,且依据市城管局意见,城市供水单位和个人应符合《重庆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重庆市城镇公共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有固定的用水场所证明、满足公共供水管网接入要求、按时缴纳税费)均可申请获取公共供水服务。鉴于此,该场地无法正常办理供水供电相关手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随着全市“两江四岸”综合整治工程的启动,该临时设施随时有被拆除的可能,为此,不建议长期作为办公及活动场所使用。
(三)科学研判,分析冬泳基地建设客观条件。为做好提案的回复工作,我们专题与市交通局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市交通局研究后回复我局:一是航道水域条件较差。“两江四岸”范围内的长江、嘉陵江航段位于三峡水库回水变动区末端,既具有典型的山区河流特征,同时也受三峡库区175米蓄水影响。该河段大致每年2月至4月底为枯水期,此时航道水面狭窄、水深较浅、暗礁较多; 5月至9月底为汛期,此时航道水位易暴涨暴落,短时间内落差可达十几米,并且水流较快、水势紊乱,泥沙含量较高,漂浮物也较多;10月底左右三段峡水库完成175米蓄水,受水流顶托,此时航道水位较高、水流平缓,但持续时间较短,自12月底到次年1月,水位在逐渐消落后又进入枯水期。由此可知,“两江四岸”范围内的长江、嘉陵江航段水域条件较差,在该水域游泳生命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事实上几乎每年都有游泳爱好者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二是冬泳活动影响航道通航安全。目前,我市正在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枢纽港口以及高速公路、铁路网,构建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随着港口作业和航道水深条件不断提升,每年都有大量船舶航行于长江、嘉陵江主城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统一部署,未来还将在“两江四岸”范围内布局二十余个水上停靠点并逐步开行多条水上观光航线,届时船舶通行量将进一步增加。如在船舶流量密集的水域游泳,由于视野盲区、涌浪以及船舶惯性等因素,极易引发后果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早在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就明确了不得在航道内进行游泳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鉴于“两江四岸”范围内航道水域条件较差和保障通航安全需要,目前暂不具备规划建设公开游泳基地的条件。为保障生命健康安全,建议广大游泳爱好者选择前往游泳池等地方进行游泳锻炼。
二、立足实际,努力开发利用江河、水库冬泳资源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重庆市体育局将积极作为,充分调动区县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依托重庆江河、水库得天独厚的天然游泳优势资源,支持开展冬泳赛事交流和合作;合规合法、安全有序地鼓励各级社会体育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冬泳活动。
此答复函已经丁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