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你好  请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 建议提案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71K/2020-037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8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贺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健身点推动文化振兴的建议》(第08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国家体育总局经过调研,决定于2006年开始采取国家集中转移支付形势,在全国试点推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简称农体工程),我市是第一批试点建设的省市。标准一副标准的篮球篮球架,两副乒乓球台,建设面积约800m2。经过十余年持续不继的投入和建设,我市农体工程覆盖率达88%以上,大部分区县行政村实现了全覆盖。农体工程建设,极大地支持和配合了“三农”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为改善和丰富农民的文化体育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当然,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体工程在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使用率不高、器材更新等问题尤为突出。我们也将此情况向总局群体司反映,以期对此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

二、我市社区健身点建设基本情况。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加强体育为民惠民,促进体育进社区,重庆市社区健身点于2016年始建,已连续推进了4年,每年投入1500万元,建设300个,每个区县均可申报。根据《重庆市社区健身点实施方案》,社区健身点具有组织管理,宣传发动、指导群众健身,传授健身技能,创编推广健身项目和方法,开展竞赛、交流、展示活动,举办健身讲座培训,进行健身知识咨询,维护健身场地设施等功能。要求申报建设的社区有健身点管理办法、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基本的活动项目、有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和培训指导、有较完善的体育活动管理制度、有能组织、指导社区成员开展体育锻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要求申报社区要建有室内或室外的健身场地,室外健身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室内健身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可设科学健身指导室、棋牌室以及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的健身房等设施。

三、社区健身点建设向行政村延伸问题。贺霞代表的意见很好,为我们做好农民体育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在行政村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安装健身路径,比较适合“山城”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综合您的意见提出农村健身设施建设新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逐步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满足农村群众的健身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丁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