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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一次会议第0438号建议的复函

陈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全市对公益性场馆财政补助政策标准的建议》(第0438号建议)已收悉。经与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陈进代表提出的建议非常实际,石子山体育公园作为江北区2009年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江北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之一,修建完善后充分发挥了体育公园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我局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目前,政府对公益型场馆的财政补助是根据看台或者座位数来确定,为了规范和加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文件,其中第二章第五条明确规定大型体育场馆补助资金范围: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即观众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其中第八条规定: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20%、50%、80%安排补贴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统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行负担。体育总局专门召开关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座谈会,期间我局积极向上级反映陈进代表提出的建议,总局表示针对当前大型体育场馆补助政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有关补助政策和办法,更好的发挥大型体育场馆的公共服务作用,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受惠面积,建立百姓受益人数,解决好群众去哪健身、落实好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建设。

针对陈进代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与总局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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