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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413号建议的复函

王晓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重庆市第三体校校舍划拨给永川兴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议》(第04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第三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三体校)是我局直属训练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训练和培养专业举重运动员,代表我市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技举重比赛。该校原校址位于永川迎宾大道319号。2006年,为改善我市竞技体育训练条件,市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006-111号和2006-260号)研究决定,将我局所属三体校等四宗土地交由市地产集团收储,由市地产集团在沙坪坝大学城拓展区建设占地约530亩,总投资约3亿元的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局与市地产集团于2007年11月签订了关于三体校等四宗土地的收购储备合同。随后,市三体校按照土地收购储备合同约定,将相关土地权证移交给了市地产集团。目前,我局正在着手准备土地移交的相关工作。

由于您所提出的建议涉及到市地产集团资产的划转,我局专门就此事通过向市国资委去函征求市地产集团的协办意见(渝体函〔2018〕65号)。市地产集团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于2016年2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文)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市地产集团所有储备土地划转至市土储中心实施储备,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已收储土地的处置事宜,应由市土储中心向市政府申报后,由市政府作出审批意见。为此,针对您所提出的将三体校校舍划拨给永川兴办义务教育学校事宜,建议由永川区政府向市政府专题请示后按市政府审批意见执行。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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