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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关于部分物业公开招租的公告

鉴于我中心存有部分空置物业,为更好地发挥场馆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中心拟将此批物业资产整合进行公开招租。按照《重庆市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现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信息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部分物业,面积共计104.36㎡。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卡片编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单价(元/㎡.月)

拟出租期限(年)

挂网底价(元/月)

1

FW2013000002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406号

(四层DZ131)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

45

50

2

2250

2

FW2013000002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102号

(负一层DZ126)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

32.8

130

2

4264

3

FW2013000002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102B号

(负一夹层DZ122)

库房

26.56

18

2

478.1

二、招租业态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库房。

三、招租事项

(一)招租方式:在重庆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竞价出价评定经营权归属,价高优先;

(二)租赁期限:租期两年,双方合同采取两年一签的形式;

(三)招租底价:见上表“挂网底价”;

(四)招租时间:挂网起三个工作日;

(五)招租保证金: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六)租金:竞租中标价为月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禁改变经营业态;若经营临设性、非改变功能性项目,需经中心审批同意方能开展;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分租、合租、转租;

(三)上级主管部门或中心的行政性、公益性活动,中心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

(四)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意识形态活动;

(五)开展50人及以上的群体活动需经中心批准;

(六)确保安全经营,出租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七)出租物业原有设施设备等硬件承租方原则上不可更换,针对硬件的个别调整须经中心同意。

五、物业清洁及维修等相关事宜

(一)出租物业原有设施设备、基本性功能保障的日常维护由中心负责;

(二)新增设施、更换零件等损耗性器材由承租方负责;

(三)出租物业清洁、安全管理及人员服务由承租方负责。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竞标书里完善。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023-636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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