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中心存有部分空置物业,为更好地发挥场馆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中心拟将此批物业资产整合进行公开招租。按照《重庆市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现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信息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部分物业,面积共计104.36㎡。详见下表:
序号 |
资产卡片编号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单价(元/㎡.月) |
拟出租期限(年) |
挂网底价(元/月) |
1 |
FW2013000002 |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406号 (四层DZ131) |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 |
45 |
50 |
2 |
2250 |
2 |
FW2013000002 |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102号 (负一层DZ126) |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 |
32.8 |
130 |
2 |
4264 |
3 |
FW2013000002 |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6号全民健身综合楼-102B号 (负一夹层DZ122) |
库房 |
26.56 |
18 |
2 |
478.1 |
二、招租业态
办公,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配套;库房。
三、招租事项
(一)招租方式:在重庆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竞价出价评定经营权归属,价高优先;
(二)租赁期限:租期两年,双方合同采取两年一签的形式;
(三)招租底价:见上表“挂网底价”;
(四)招租时间:挂网起三个工作日;
(五)招租保证金: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六)租金:竞租中标价为月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禁改变经营业态;若经营临设性、非改变功能性项目,需经中心审批同意方能开展;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分租、合租、转租;
(三)上级主管部门或中心的行政性、公益性活动,中心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
(四)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意识形态活动;
(五)开展50人及以上的群体活动需经中心批准;
(六)确保安全经营,出租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七)出租物业原有设施设备等硬件承租方原则上不可更换,针对硬件的个别调整须经中心同意。
五、物业清洁及维修等相关事宜
(一)出租物业原有设施设备、基本性功能保障的日常维护由中心负责;
(二)新增设施、更换零件等损耗性器材由承租方负责;
(三)出租物业清洁、安全管理及人员服务由承租方负责。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竞标书里完善。
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023-6361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