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渝体〔2018〕4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高校体育院(系),各市级单项协会:
为对标对表落实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经2018年8月30日市局党组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2018—2022)》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2018—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市“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的精神,对标对表落实全市“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着力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加快创建体育强市,努力提高城市影响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普及与提高并重,按照“选好苗子、打好基础、认真培养、积极输送”的要求,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水平,努力向国家和市优秀运动队输送更多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各级政府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加大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坚持部门协作。建立体育、教育部门协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管理、各负其责”的体教结合新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根据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际,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推进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均衡发展。
——坚持人才战略。实施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培养计划,扩大队伍规模、提高队伍素质、完善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体校教练员培养和晋升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保障更加有力。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更加丰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三级训练体系更加完善,项目布局更加优化,青少年体育训练基础更加坚实。教练员、科研人员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科学选材和科学训练评价标准初步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国家级青少年体育基地达到5个以上,在训青少年运动员达到30000名,市级重点业余体校达到18所,市级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单项训练基地达到50个。输送到市优秀运动队等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三级训练体系
1.加强市级体校建设,做优“塔尖”。积极改善市级体校办学条件,科学设置运动项目,提升办学层次,建立学校、区县体校、市级体校、优秀运动队逐级输送的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市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规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落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体校享受教育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纳入教育部门管理。推进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建设,努力将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打造成场地设施先进、配套成熟、管理规范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积极争创国家青少年综合性训练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进与区县、学校、社会共建市优秀运动队及二、三线运动队。
2.提高区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质量,做强“塔身”。科学布局区县体育运动项目,根据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实际,结合全国第二届青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设项要求,科学统筹全市各区县项目布局,并对竞赛成绩突出、运动员输送较多的布局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重点体校、单项基地资金投入,对输送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边远地区和重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区县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鼓励区县非重点体校向重点体校输送优秀运动员共同培养,实行市运会双计分政策。恢复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对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开展好、输送成绩突出的传统项目学校给予表彰资助。支持具备条件的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单项基地申报工作。
3.夯实学校体育,加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做实“塔基”。支持区县体校、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教练员进入学校开展课外体育训练,促进学生掌握2-3项体育技能,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加强校园足球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支持区县体校、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与学校联办运动队,支持幼儿园开展体育特色项目,逐步建立幼儿园到大学体系完备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工作,提升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质量,让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成为培养兴趣、塑造品格、学习技能、选拔苗子的多元化培养平台。到2022年,每个区县建成1个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每个中心开展2—5个项目培训,每年组织各类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60次以上。鼓励各类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拓展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技能的空间。
(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赛事活动体系
1.承接国家级青少年比赛。积极争取多承办国家U系列青少年体育赛事,为本市运动员争取参加高水平比赛机会。发挥国家级青少年赛事引领作用,进一步健全市级青少年赛事体系。
2.建立健全市运会青少年组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制度。参加市运会青少年甲组运动员,须有2年参加市级计划赛事经历。参加市运会青少年乙组和丙组运动员,至少有1次参加市级计划赛事经历。
3.夯实田径基础大项。制定市运会田径项目青少年乙组、丙组特殊计牌计分政策,每年举办一次“短跳王”田径比赛。
4.提档升级市级青少年锦标赛和冠军赛。着力打造市级青少年锦标赛和冠军赛。举办阳光体育大会,增加精英赛项目,扩大参赛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5.增加足球、篮球、排球和田径、游泳、体操等项目的小项和年龄组别设置。逐步提高市级青少年锦标赛田径、游泳、乒乓球项目参赛门槛,控制参赛规模,提高比赛质量。建立区县选拔赛制度,鼓励区县建立以基础大项和本地特色项目为主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增设攀岩、冰球、花样滑冰、轮滑、击剑、雪上项目、马术等青少年比赛。
6.注重幼儿体育项目发展。推广幼儿趣味田径、游泳、体操、足球、篮球、跳绳、轮滑等赛事活动。适时举办重庆市首届幼儿体育大会。适时将幼儿体育项目纳入市运会比赛项目。
(三)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材培养体系
1.加大选材力度。在市体育科学研究所设立“体育后备人才选材工作室”,配置1-2名专职人员。成立全市科学选材和训练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科学选材和训练评价标准。支持区县成立科学选材和训练工作班子,重点体校配置1名专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加强选材科研人员培训,每年培训2次以上。
2.建立后备人才库。各级体校要按照运动成绩、比赛名次、形态机能、身体素质、生理生化等指标,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
3.实施“育苗计划”。创造条件资助优秀运动员苗子,重点奖励输送优秀运动员苗子的教练员和单位。鼓励区县体育部门建立相应的输送奖励机制。
4.规范训练内容。贯彻落实《中国青少年运动项目训练教学大纲》,加强训练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建立检查和督导制度,体校定期开展春、秋两季《中国青少年运动项目训练教学大纲》测试。
(四)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教练员队伍建设
1.加强体校教练员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加强教练员培训。每年组织各类教练员培训班5—10次。到2022年,区县体校教练员轮训一次。建立区县体校优秀教练员到市优秀运动队跟队训练制度。
2.提高基层体校教练员水平。成立教练员专家团队,发挥在岗和退休高水平教练员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到基层支教、指导训练等方式,提高基层体校教练员执教水平。支持教育部门利用学校教师编制,引进高水平退役运动员到体校任教。
3.完善体校教练员管理制度。制定教练员任期目标、竞争择优、考核奖惩、福利待遇实施办法。建立教练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完善运动员输送奖励和大赛成绩奖励办法,调动教练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县建立体育、教育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区县体育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齐、配足、配强体校校长。制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督查机制,定期督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制定输送奖励办法,提高输送积极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要求,足额拨付体校学生伙食和服装费用。加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落实财税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拓展宣传形式,加强各类体校工作的宣传。注重基层工作典型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氛围。
附件:1.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2018——2022)
2.全市区县业余体校重点项目布局指导意见表
附件1
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018-2022)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年度任务 |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
1 |
认定重庆市重点业余体校建设(所) |
14 |
15 |
16 |
17 |
18 |
2 |
认定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单项训练基地(个) |
30 |
35 |
40 |
45 |
50 |
3 |
认定重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个) |
修改认定办法 |
12 |
16 |
25 |
30 |
4 |
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个) |
启动试点工作 |
10 |
20 |
30 |
40 |
5 |
认定重庆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所) |
制定认定办法 |
新建10 |
新建10 |
新建10 |
新建10 |
6 |
组织重庆市冬夏令营系列赛事(次) |
30 |
40 |
50 |
60 |
60 |
7 |
举办竞技体育优秀苗子训练营(个) |
10 |
12 |
15 |
16 |
16 |
8 |
选拔市级一类体育优秀苗子(名) |
200 |
300 |
400 |
500 |
500 |
9 |
帮扶边远穷区县体校(个) |
调研谋划 |
4 |
6 |
8 |
10 |
10 |
组织教练员培训(次) |
5-10 |
5-10 |
50-10 |
5-10 |
5-10 |
附件2
全市区县业余体校重点项目布局指导意见表
序号 |
区县 |
重点项目 |
1 |
万州 |
举重、拳击、跳水 |
2 |
黔江 |
举重、柔道、拳击 |
3 |
涪陵 |
举重、拳击、跆拳道 |
4 |
渝中 |
跳水、射击、跆拳道 |
5 |
大渡口 |
羽毛球、拳击、武术 |
6 |
江北 |
田径、游泳、网球、 |
7 |
沙坪坝 |
艺术体操、田径、篮球 |
8 |
九龙坡 |
攀岩、空手道、射击 |
9 |
南岸 |
游泳、武术、网球 |
10 |
北碚 |
田径、足球、乒乓球 |
11 |
渝北 |
武术、射箭、网球、滑冰 |
12 |
巴南 |
田径、射击、网球、滑冰 |
13 |
长寿 |
田径、拳击、柔道、赛艇、皮划艇 |
14 |
江津 |
竞走、拳击、举重、武术 |
15 |
合川 |
田径、柔道 |
16 |
永川 |
拳击、摔跤、射击 |
17 |
南川 |
拳击 |
18 |
綦江 |
游泳、射击 |
19 |
大足 |
田径、水球 |
20 |
璧山 |
田径、摔跤 |
21 |
铜梁 |
游泳、篮球 |
22 |
潼南 |
射击、摔跤 |
23 |
荣昌 |
柔道、跆拳道、摔跤 |
24 |
梁平 |
乒乓球、武术 |
25 |
城口 |
射箭 |
26 |
丰都 |
拳击、跆拳、滑雪 |
27 |
垫江 |
网球、羽毛球 |
28 |
武隆 |
篮球、滑雪 |
29 |
忠县 |
篮球、跆拳道 |
30 |
开州 |
篮球、拳击 |
31 |
云阳 |
摔跤、举重 |
32 |
奉节 |
武术 |
33 |
巫山 |
射箭 |
34 |
巫溪 |
跆拳道 |
35 |
石柱 |
足球、滑雪 |
36 |
秀山 |
体育舞蹈、棋类 |
37 |
酉阳 |
篮球 |
38 |
彭水 |
篮球 |
39 |
万盛 |
羽毛球、跆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