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871K/2022-000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市体育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4 |
重庆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复函》重庆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全市冰雪运动项目改革发展的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区县(自治县)开展冰雪运动项目提供指导服务;承担高水平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教练员和体育专业人员队伍;参加和承办比赛活动,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下设大众推广部、训练竞赛部、行政综合部三个部门。大众推广部,主要负责我市群众性冰雪运动的开展及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冬季项目的社体指导员培训管理工作、协助冰雪项目的社会行业职业技术鉴定工作、做好举办和参与国际、国内、市内各项冰雪活动及群体赛事的管理工作、执行我市与各省市及国际交流互动活动、指导市内各冰雪场所的规范化赛事活动及安全管理,助力我市冰雪产业的健康发展;训练竞赛部,主要负责管理我市冬季运动组队工作、执行反兴奋剂管理工作、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管理教练员注册、裁判员注册工作、出席国际、国内赛事及冬运会备战工作;行政综合部,全面协调中心职责任务履行,主要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转和协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 年年初预算数 332.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6.0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36.80 万元。收入较 2021 年减少 143.85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12.25 万,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18.4 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1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 年年初预算数 332.82 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 178.3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9.3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3.7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4.67 万元,其他支出预算 136.80 万元。支出预算较 2021 年减少 143.8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33.49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10.35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6.0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6.02 万元,比 2021 年减少 12.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78 万元,比 2021 年减少 33.5 万元,主要原因是运动员伙食补助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2.25 万元,比 2021 年增加 21.25 万元,主要原因是运动员二类灶伙食补助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试、集训运动员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2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36.8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36.80 万元,比 2021 年增加 18.4 万元,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活动增加,主要用于开展冰雪项目训练备战及运动队器材装备保障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 39 万元,比 2021 年增加 1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15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15 万元,比 2021 年增加 1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公务车已达到报废年限,2022 年计划采购公务车一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2.25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赵雅琪 联系方式:023-63005870